2003-,国务院提出5-内建立起社会信用体系;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要形成以道德为支撑、产业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体系;“十一五”规划指出要以完善信贷、纳税、合同履约、产品质量的信用记录为重点,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制;2005-国务院《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强调:“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并要求通过商业运作、专业服务尽快“建立科学、合理、权威、公正的信用服务机构;建立健全相关部门间信用信息资源的共享机制,建设在线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实现信用数据的动态采集、处理、交换;严格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机制,逐步形成既符合我国国情又与国际接轨的信用服务体系”。
胡锦涛主席于2005-2-19提出的“构建和谐社会”及2006-3-4提出的“八荣八耻”人生价值观,诚信是贯穿其中的主线。
在我国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型中,与之相配套的法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相对滞后,非诚信现象频繁出现,商业、金融、学术、职业等领域尤为突出,成为严重影响我国市场经济发展、人际关系和谐的一大社会公害。在人员广泛流动、交易频繁的大环境中,面对无处不在的失信行为,传统道德约束显得苍白无力,法律、行政干预更是鞭长莫及,口碑、舆论监督也难以涵盖------
“中国个人信用档案”就是在这种社会背景下,借鉴国际信用管理经验,参照发达国家信用模式,结合中国实际情况,在国务院“中国诚信体系课题研究小组”的理论指导下,研发成功。
这套体系是依托跨越时空的互联网这一载体和技术,针对每个自然人或企业在社会活动中,散乱、琐碎的有关信用行为信息,进行全面地动态采集、处理,形成统一数学模型下直观、量化的信用分值,以表现以往信用状况以及未来的信用趋势。
“中国个人信用档案”对于诚实守信者,是信用身份的权威证明。该体系把建档人的信用信息予以真实、动态、延续的记录,终生保存。随着时间推移,其信用分值会随着积累而升高。良好的信用分值,使建档人在社会活动中,如求职、交友、消费、交易、银行信贷、民间借贷、社会求助等方面,处处“绿灯”开放、处处受人尊重,可以更容易的获得更多社会资源为自身的发展创造更好的条件。
该体系,以道德为支撑,以法律为基础,以市场为主体,以互联网为载体,是保证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保证人与人之间和谐相处的重要社会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