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查处置阶段性公示(2月25日) | |||||
序号 | 报告编号 | 不合格企业名称 | 不合格产品名称 | 不合格项目 | 核查处置情况 |
1 | NO:FHN20210938661 | 湖南湘宇轩食品有限公司 | 葱花月饼 |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 | 该公司共生产葱油月饼生产的8件(5kg/件)成本价为65元/件,销售为70元/件,货值金额560元,获利40元。已全部销售完。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三款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40元;2、处29960元人民币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