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用农产品核查处置阶段性公示(8月) | |||||
序号 | 报告编号 | 不合格企业名称 | 不合格产品名称 | 不合格项目 | 核查处置情况 |
1 | NCP21430602566232715 | 岳阳县公田镇石晴蔬菜超市 | 姜 | 噻虫胺 | 经检查这批次姜共购进了4公斤,进购价格8元/公斤,销售价10元/公斤,货值金额32元,获利3.1元。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鉴于当事人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立案。 |
2 | NCP21430602566232673 | 岳阳县公田镇再芬蔬菜超市 | 小米椒 | 镉(以Cd计) | 经检查这批次小米椒共购进了3公斤,进购价格16元/公斤,销售价20元/公斤,货值金额48元,获利6.56元。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鉴于当事人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立案。 |
3 | NCP21430602566232576 | 岳阳县晓敏蔬菜批发零售店 | 青线椒 | 镉(以Cd计) | 经检查这批次青线椒共购进了3公斤,进购价格4元/公斤,销售价5.5元/公斤,货值金额12元,获利2.25元。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鉴于当事人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立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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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P21430602566232411 | 岳阳县李军蔬菜干货店 | 葱 | 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 | 经检查这批次葱共购进了3公斤,进购价格7元/公斤,销售价8元/公斤,货值金额21元,获利1.78元。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鉴于当事人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立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