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央有关文件及会议主要精神
12月16日,中央下发了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12月28日至30日,相继召开了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会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2月4日至5日,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全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会议召开,明确了“十四五”时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总体要求和实施路径。中央30号文件主要精神如下:
(一)确立了目标任务
设立5年脱贫攻坚过渡期,与“十四五”规划相衔接。过渡期3大任务为: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推动脱贫攻坚工作体系全面转向乡村振兴、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
(二)明确了6大项24条工作内容
一是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主要包括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等5项内容。
二是聚力做好脱贫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工作。主要包括支持脱贫地区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壮大、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持续改善脱贫地区基础设施条件、进一步提升脱贫地区公共服务水平等4项内容。
三是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主要包括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分层分类实施社会救助、合理确定农村医疗保障待遇水平、完善养老保障和儿童关爱服务、织密兜牢丧失劳动能力人口基本生活保障底线等5项内容。
四是着力提升脱贫地区整体发展水平。主要包括在西部地区脱贫县中集中支持一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坚持和完善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社会力量参与帮扶机制2项内容。
五是加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政策有效衔接。主要包括做好财政投入政策衔接、金融服务政策衔接、土地政策衔接、人才智力支持政策衔接等4项内容。
六是全面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包括做好领导体制衔接、工作体系衔接、规划实施和建设项目衔接、考核机制衔接等4项内容。
(三)厘清了3个关键
1.要实现“七大转变”。一是领导体制由“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向“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转变;二是工作统筹由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调整为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三是工作重心由打赢脱贫攻坚战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转变;四是工作任务由脱贫攻坚向全面振兴转变;五是工作对象由农村贫困人口拓展到所有农村居民;六是工作地域从部分农村地区拓展到所有农村地区;七是工作内容由解决“两不愁三保障”拓展到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大振兴。
2.要保持“三项总体稳定”。一是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在新政策出台实施前,原有政策一律不能退、力度不能减。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分16个专题,对脱贫攻坚以来各部门出台的200多项帮扶政策逐项进行研究,随后将出台一系列关于政策优化完善的指导性文件和工作方案。二是保持机构队伍总体稳定。打赢脱贫攻坚战后,国务院扶贫办整建制重组为国家乡村振兴局,原有机构级别、人员编制、内设机构及所属事业单位均保持不变。省级扶贫工作机构设置的调整参照中央层面做法,2021年3月底前将调整方案报送中央编办。各地要同时抓紧谋划好市县调整方案,做到省市县三级同步调整。要切实按照中央要求保持机构队伍总体稳定,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重的地方,不仅要继续保持县级工作机构完整,力量该加强的还要切实加强。调整后的机构职能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坚持和完善驻村工作制度,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重的村,继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脱贫攻坚期实施的各项人才智力支持政策,都要继续延续并根据需要加强。三是保持领导体系稳定。各地要坚持五级书记一起抓。县委书记要把主要精力放在“三农”工作上,当好乡村振兴的“一线总指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纳入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范围。
3.要做好“四项工作衔接”。一是要用乡村振兴统揽新阶段“三农”各项工作。要以实施乡村振兴规划为引领,统揽脱贫地区各项具体发展规划的编制和实施。二是要把脱贫县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支持重点。对西部地区的脱贫县,国家层面将在原深度贫困县中,确定一批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予以集中支持。对中部地区的脱贫县,由各省统筹本省资源力量进行重点帮扶。三是要把具体工作举措全面衔接到乡村振兴。在支持发展产业方面,必须搞规模化经营、标准化生产、品牌化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将特色优势产业打造成县域支柱产业。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必须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因地制宜推进村庄交通出行、供水保障、物流体系、人居环境等建设。在改善公共服务方面,要把工作重心放在推进县域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发展,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四是要完善对农村低收入人口的常态化帮扶。要分层分类做好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等低收入人口帮扶机制。
二、贯彻落实意见
(一)要巩固好脱贫攻坚成果。
(二)要衔接好政策、规划、产业、就业、帮扶工作等。
(三)要组织好宣传活动。
(四)要管理好扶贫资产。
(五)要总结好扶贫工作历程。
(六)要着力防范舆情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