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2020年优化营商环境十大专项行动方案
来源:优化办   2020-04-23 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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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县优发〔2020〕2号

岳阳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

岳阳县2020年优化营商环境

十大专项行动方案

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令第722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规定》的通知》(湘政办发〔2019〕56号)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和县委县政府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着力解决企业反映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加快构建新型亲商安商的政商关系,着力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一流营商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深化企业开办110改革”专项行动

1.拓展“企业开办全程网办”。将申领营业执照、刻制印章、申领发票、就业参保登记等与企业开办相关事项纳入“一件事一次办”范畴,积极推行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

2.推行“领照即开业”改革。落实“多证合一”“证照分离”改革措施,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推进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进一步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实现“领照即开业”。

3.拓展电子营业执照应用范围。推动电子营业执照在涉及市场主体准入、纳税申报、银行开户、社保缴纳、招投标等政务、商务事项中的应用。

4.提升企业注销便利度。健全普通注销制度,完善企业注销平台功能,加强部门协同联动。推进企业简易注销改革试点,完善简易注销制度,坚持诚信推定和背信严惩。

牵头领导:周  里;牵头部门: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直相关单位,各乡镇(办事处)

(二)实施“不动产登记160改革”专项行动

1.健全不动产登记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加速推进不动产登记综合平台建设,实现申请、登记、办理、查询和信息共享等多种功能;推进不动产登记网签管理与登记业务办理同时开展,实现一次办成网签管理及登记业务。

2.提高不动产登记效率和便利化程度。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间,实现新建商品房、二手房转移登记60分钟出证,工业企业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1个工作日办结,查封登记、异议登记即时办结。

3.加快“交房即交证”改革。重点解决商品房开发不动产证办证慢、办证滞后问题,实现中心城区新建成房地产项目“交房即交证”。

牵头领导:胡秉阳;牵头部门: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县直相关单位,各乡镇(办事处)

(三)实施“工程建设领域170改革”专项行动

1.加强制度体系建设。在立项用地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阶段,建立技术审查与行政审查分离机制,制订出台告知承诺事项清单和红黑名单制度,完善土地、规划分期竣工联合验收制度,加强“多测合一”改革推进力度,全面推行“区域评估”,深化“多规合一”改革试点。

2.开展“拿地即开工”攻坚行动。省级以上产业园区内各类工业项目,在土地出让揭牌后,采取告知承诺容缺(一次性告知、责任主体承诺、主管部门容缺)受理申报,提前完成技术性审查,包括详细规划和建设方案、建筑指标核定、施工图审查等技术工作,同步对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相关资料进行告知承诺容缺受理申报,待土地手续完善后,及时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3.加速推动“网上审批、一网通办”改革。加快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本地应用化开发,完善数据汇集交换、统计分析、审批全流程监督管理等功能,加快实现“掌上办事”“掌上办公”。

牵头领导:胡秉阳;牵头部门: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直相关单位,各乡镇(办事处)

(四)实施“政务服务升级提效”专项行动

1.打造“最多跑一次”改革升级版。持续梳理“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巩固改革成果,实现所有政务服务事项一次办。在政务服务流程、政务服务要件、事项办理服务等方面建立统一标准,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创建岳阳县政务服务“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标准化示范基地。

2.开展“5+2”无休办服务。推行“5+2”无休办制度,实现100项以上政务服务事项无休办;加快推动乡镇(办事处)实现“5+2”无休办。

3.加速政务服务事项“全域通办”。首批推动180项政务服务事项“全域通办”,2020年底实现80%以上事项“全域通办”。

4.创新热线平台“接诉即办”模式。完善12345热线平台制度和优化工作流程,建立12345热线和县长信箱群众诉求“接诉即办”工作机制。

牵头领导:吴光文;牵头部门:县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县直相关单位,各乡镇(办事处)

(五)实施“市政公用服务提速提质”专项行动

1.减少图纸审批环节。供水、排水、供电、供气、通信等市政公用服务单位,依据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等办理报装手续,不得要求建设单位重复委托开展相应市政专业图纸设计工作。

2.实行报装一网通办。将我县供水、排水、供电、供气、通信等市政公用服务报装接入全过程办理,纳入市政公用服务平台实施网上办理;市政公用服务单位在工程建设许可阶段,通过湖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主动获取报建项目信息。

3.统一规范报装服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通信等市政公用服务单位由原来分散设立的实体服务窗口,并入工程综合服务窗口统一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为建设单位提供“一站式”服务;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报装提前到项目开工前办理,在建设工程施工阶段完成相关设施布点,项目竣工验收后直接办理接入事项。

牵头领导:胡秉阳;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县直相关单位,各乡镇(办事处)

(六)实施“规范中介服务行为”专项行动

1.规范网上中介服务超市运营管理。按照“一个平台、全市共用,一地入驻、全市通行,一处失信、全市受限,一体管理、分级使用”的原则和市政府相关要求,完善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和服务。

2.深化中介机构脱钩改革。除少数承担特殊职能行业协会商会外,全县所有承担中介服务事项的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彻底脱钩。严禁行政机关将职责范围内的事务交由中介服务机构办理,变无偿服务为有偿服务。

3.加强中介服务超市监管。强化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职责,加强中介服务机构信用评价管理,处理有关中介服务投诉,查处中介服务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并及时将有关处理结果反馈中介超市管理机构和运营机构。

牵头领导:吴光文;牵头部门:县发改局,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直相关单位,各乡镇(办事处)

(七)实施“违约失信问题整治”专项行动

1.加强诚信建设。全面清理纠正招商引资中的违约失信问题,集中协调解决一批项目和协议履约中的矛盾、争议和投诉;全面清理偿还拖欠的企业工程款、物资采购款、保证金。

2.强化制度约束。制定实施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相关措施,建立因规划调整、政策变化造成企业合法权益受损的合理补偿机制;避免出现因工作调整、相关责任人更替而拒不执行承诺或随意改变约定等情况。

3.建立激励机制。逐步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试行市场主体信用行为全链条记录;制定出台行政管理部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清单及应用清单,健全完善诚信典型“红名单”制度和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制度,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牵头领导:吴光文;牵头部门: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直相关单位,各乡镇(办事处)

(八)实施“涉企优惠政策落地”专项行动

1.实施政策“清单化”管理。全面梳理、归集县政府及部门出台的涉企优惠政策,形成政策清单,实施动态管理;清理规范测量、物流、认证、检测、通信等领域经营服务性收费。

2.兑现涉企优惠政策。落实国家、省、市、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适当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等政策,加大企业养老保险费率过渡试点力度;实行工业用地“弹性出让”供地制度,科学合理制定工业地价,提高工业用地集约利用水平;落实和完善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政策;加快出口退税,清理整顿通关中介环节收费。

3.加强涉企政策宣传。继续组织开展“送政策到园区、到企业”活动,及时跟进解读政策,提高政策执行效果。

牵头领导:张奕;牵头部门:县工信局,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县直相关单位,各乡镇(办事处)

(九)实施“优化法治环境”专项行动

1.严厉打击“三强”行为。加大对产业园区和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周边治安环境治理力度,严厉打击强买强卖、强装强卸、强包强揽等恶意阻挠项目建设和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的违法犯罪行为。

2.严厉打击涉企违法犯罪行为。组织开展侵权假冒专项整治;严厉打击以“黑”手段、合同诈骗等方式侵犯、侵占他人财产等违法犯罪行为。集中清理长期未结案涉企诉讼案件,坚决杜绝利益驱动办“关系案”“金钱案”。

牵头领导:付学文;牵头部门:县公安局;责任单位:县直相关单位,各乡镇(办事处)

(十)实施“严肃查处损害营商环境行为”专项行动

1.创新涉企监管模式。除法律规定情形外,凡涉企检查继续实行备案制。大力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抽查情况、查处结果全面公开,切实规范涉企检查执法。

2.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充分发挥省、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监督测评员作用,在产业园区设立监督测评点,探索在企业建立“流动维权岗”。

3.严肃查处投诉案件。建立优化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和协调解决机制;严格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影响机关效能和损害营商环境的人和事。

牵头领导:吴光文;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县优化办),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直相关单位,各乡镇(办事处)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充实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指导作用,及时协调处理十大专项行动中出现的各类问题。

(二)细化工作举措。各牵头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实施各专项行动的第一责任人。各牵头部门要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十大专项行动确定的内容,制定实施细则和操作办法,明确相关部门单位具体任务和责任人。

(三)应用评价结果。对县直单位和各乡镇(办事处)优化营商环境成效实行量化评价,评价结果纳入综合绩效考评,对排名靠后的单位第一责任人进行约谈。

(四)营造宣传氛围。及时掌握和收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动态,通过网站专栏和县级主流媒体,及时发布十大专项行动信息,积极宣传推介典型经验和创新模式,营造浓厚氛围。

岳阳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