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贯彻市“基教十条”实施方案
来源:教体局   2021-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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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重要论述和全国全省全市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快推进我县教育改革发展,现就我县贯彻《中共岳阳市委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基础教育工作的意见》(岳发〔2020〕9号),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高度重视思政课建设

1. 配齐配优思政教师。全县中小学按标准配备专职思政课教师,实施中小学教师思政素养全员培训制度,将思政教育管理队伍纳入教育管理评价内容;注重发展中小学思政课骨干教师入党,提升中小学思政课教师党员比例;支持成立思政名师工作室、德育名师工作室、少先队名师工作室。坚持全科育人,从课程教材、教育教学、考试评价等方面系统推进中小学思政课改革创新,务求取得实效。

2. 强化学生思政教育。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学生头脑,牢牢把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培养学生从小爱党爱国爱人民的深厚情感。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安排充足的思政教育课程;利用重大活动、重大纪念日等契机开展学生爱国主义教育;定期开展美育成果展演、学生思政知识竞赛、新时代好少年评选表彰、劳动教育、研学实践、行业先进模范和英雄人物讲堂等实践活动。

二、积极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1. 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统筹义务教育学校项目建设资金,编制好2021年至2025年全县学校建设规划和重点项目规划,推进标准化学校建设全覆盖。推进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重点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消除城镇大班额,逐步降低班额标准;加强各类教学功能室、实验室建设,均衡办学条件,实现城乡办学条件一体化。 

2. 优化学校布局调整。坚持城镇学校建设适度超前,乡村学校撤并稳妥慎重的原则,科学布局学校和幼儿园,确保办学容量适当,防止出现超大规模学校和幼儿园。

3. 打造学校办学特色。坚持义务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农村地区加强乡镇寄宿制学校和村级小规模学校(教学点)建设,着力打造“一乡镇一品质义务教育学校、一示范性公办幼儿园”。

三、补齐学前教育短板

提高学前教育公益普惠水平。全面完成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不断提高公办幼儿园幼儿占比。2021年,全县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超过50%。从2021年开始,凡是利用国有和集体资产举办的幼儿园,原则上办成公办园。继续加强农村公办幼儿园建设,不断推进公办园向行政村延伸。2021年完成荣家湾镇城东幼儿园、新开镇中心幼儿园建设,改扩建黄沙街镇中心幼儿园;将金色阳光幼儿园改为公办幼儿园。持续加大普惠性幼儿园奖补力度,常态化组织开展示范园评估、办园行为督查以及幼师国培计划。有效破解入园难、入园贵、入园远的难题。

四、科学规划建设学校和幼儿园

1. 科学规划。贯彻落实《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和《湖南省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编制《中小学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加快推进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受惠面,建立审批城镇小区开发充分征求教育部门意见的机制,确保学校和幼儿园配建与小区开发和旧城改造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2. 加快项目建设。2021年完成《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12个教育项目建设。优化农村高中教育布局,推动新建巴陵中学(高中)项目建设。

五、统筹教师编制管理

在核定的编制总量内,及时足额补充教师,逐步清退代课教师。建立教师编制“周转池”制度,解决小专业、小学科教师短缺的问题,妥善解决幼儿园教师、学校专职卫生技术人员编制问题。建立“双一流”高校师范类毕业生急需专业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加大农村教师本地化培养力度。从 2021年起,县级免费师范生培养计划在2020年基础上继续扩大。禁止随意抽调借用教师。

六、提高教师道德素养和业务能力

1. 建立留守学生和残疾学生帮扶机制。把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摆在首要位置,引导做“四有”好老师。组织教师采取“一对一”帮扶方式,对留守儿童、残疾儿童给予特殊关注。成立心理健康与家庭教育指导中心,每年组织心理辅导老师线上专题培训,开展心理健康与家庭教育指导下乡送教活动,组织全体教师对留守儿童常态化进行家访和心理辅导;关爱残疾儿童方面,成立县级特殊教育专业委员会,加强残疾儿童鉴定,逐个落实入学安置和帮扶措施,按需招聘特殊教育和康复专业教师,组织对残疾学生开展“一对一”帮扶。

2. 加强师德师风教育。每年对教师开展法纪法规、师德师风教育培训,对学校行政管理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开展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和在职教师师德教育培训;加强师德考核,严格奖惩制度,严肃查处有偿家教、违规办班补课、课堂不教课外教等违反师德师风的行为,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树立和表彰一批师德师风先进个人和最美乡村教师典型。

3. 加强专业素质培养。加强教师岗位培训,建立国培引领、省培示范、市级统筹、县培主体、校培托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教师培训体系,切实提高教师教书育人能力。加大教师培训经费投入,县财政按照不低于幼儿园、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职工工资的1.5%安排预算经费;积极推动县级培训、教研、仪电部门职能的有机整合,逐步建立完善教、研、训一体化运行机制。

七、推进教育人事管理改革

1. 全面规范教师招聘。实行县管校聘制度,建立县级教育部门统一管理、学校按岗聘任、教师有序流动的用人机制。教育部门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根据学校布局调整、不同学段学生规模变化等情况,动态调整各学校教职工编制,并报编制、财政部门备案。教育部门在核定的岗位设置总量内,按照学校教职工人员结构、教育教学需要、教师交流轮岗等情况,将各层级岗位分配到各学校并报人社部门备案。

2. 扩大学校人事工作自主权。充分尊重和发挥学校在教师公开招聘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学校依据岗位结构比例和教育教学需要,提出教师招聘需求和岗位条件,并全程参与面试和考察。

3. 推进校长职级制。按照核定的岗位设置方案,中初级职称和岗位由具备条件的学校依据标准自主评聘,高级职称和岗位按照管理权限由学校推荐或聘用。充分发挥校长专业引领能力,提高校长管校治学水平。从2021年开始,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逐步取消学校行政级别,逐步实行校长职级制(中职学校参照执行)。

4. 加强教师交流。县教育体育局按照人岗相适原则,落实层级管理,对照学科需要、年龄结构、职称结构,推动教师合理交流。每年安排一定数量城乡校长、教师进行交流轮岗,交流轮岗年限为2-3年。

八、提高教师待遇

1. 依法保障教师工资待遇。全面落实“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的规定,教师工资福利待遇保障所需经费足额纳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一律不得要求学校自筹。

2. 实施乡村教师“安居工程”。优先在乡村学校新建教师周转房、廉租房,力争五年内全部解决乡村教师住房问题。

3. 提升教师生活补助和待遇。落实教师医疗救助等政策和中小学教师公费定期体检制度。按规定对乡村走教教师给予适当的差异化交通补助。落实农村教师岗位补助制度,并根据偏远程度适当提高标准。支持探索实施寄宿制学校、教学点教师8小时工作时间之外的补助制度。提高班主任待遇,在推荐劳动模范、五四青年奖章、三八红旗手等方面给予重点倾斜,逐步推行班主任地方补助制度。

九、切实加大教育投入

1. 优先保障教育投入。确保“一般公共教育预算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确保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防止出现教育投入负增长的项目。

2. 提高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从2021年春季学期开始,连续三年,每年将全县小学、初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各提高100元。

3. 落实校园安全专项投入。完善安全配套设施设备,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加大校车安全投入,根据使用期限,逐步更换改装的142台校车。改善师生学习和工作环境,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教室、教师办公室和周转房、寄宿制学校学生宿舍均须安装空调。大力实施“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推进智慧校园建设,建好用好网络管理平台和资源学习平台,提升教育信息化水平。

4. 支持建立教育基金会。支持长湖乡、月田镇、公田镇、麻塘办事处、新墙镇5个乡镇及集英学校建立教育基金分会,实现乡镇教育基金分会全覆盖。充分发挥教育基金会奖教助教、奖学助学的作用。

十、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

1. 建立党政定期议教制度。县委常委会每年专题研究教育工作不少于1次,县政府常务会议每年研究教育工作不少于2次,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每年研究教育工作不少于4次,乡镇(办事处)党政班子每年专题研究教育工作不少于2次,切实解决有关学校建设、土地征用、安全稳定、入学保学、尊师重教等具体问题。

2. 建立领导联点帮教兴教机制。建立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分别联系1所学校制度,联点领导每年到联点学校召开现场办公会不少于2次,帮助学校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3. 加强教育工作绩效考核。完善乡镇党委和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年度绩效考核机制,并将结果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对履行教育职责不力的单位和部门,依据责任清单进行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