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启动城乡居民医保意外伤害补充保险服务的公告
来源:县医保局   2020-04-08 08:26
浏览量:1 | | | |

岳阳县医疗保障局

关于启动城乡居民医保意外伤害补充保险服务的

公      告

为构建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提高参保群众保障待遇,增进民生福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岳阳县城乡居民医保意外伤害补充保险已正式启动,现将有关服务事项公告如下:

一、保险对象

2020年岳阳县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个人不需要另外缴纳保险费)。

二、保险期限

本保险服务期限1年,自2020年元月1日起开始实施。

三、服务公司

经公开招标,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分公司为本保险的承保服务商。

四、保险待遇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遭受意外伤害,造成身故或身体残疾,保险金分年龄段和有无第三方责任方来确定。


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给付金额表

年龄段

无第三方责任的

(即无责任方)

有第三方责任的

(即有责任方)

0-17周岁

2万元

1万元

18-59周岁

3万元

1.5万元

60周岁以上

5000元

2500元

意外伤害残疾保险金给付金额表

年龄阶段

0-17周岁

18-59周岁

60周岁以上

伤残标准

无责任方

有责任方

无责任方

有责任方

无责任方

有责任方

一级(100%)

2万元

1万元

3万元

1.5万元

0.5万元

0.25万元

二级(90%)

1.8万元

0.9万元

2.7万元

1.35万元

0.45万元

0.225万元

三级(80%)

1.6万元

0.8万元

2.4万元

1.2万元

0.4万元

0.2万元

四级(70%)

1.4万元

0.7万元

2.1万元

1.05万元

0.35万元

0.175万元

五级(60%)

1.2万元

0.6万元

1.8万元

0.9万元

0.3万元

0.15万元

六级(50%)

1万元

0.5万元

1.5万元

0.75万元

0.25万元

0.125万元

七级(40%)

0.8万元

0.4万元

1.2万元

0.6万元

0.2万元

0.1万元

八级(30%)

0.6万元

0.3万元

0.9万元

0.45万元

0.2万元

0.1万元

九级(20%)

0.4万元

0.2万元

0.6万元

0.3万元

0.2万元

0.1万元

十级(10%)

0.2万元

0.1万元

0.3万元

0.15万元

0.2万元

0.1万元

五、理赔流程

1.保险事故的报案

参保对象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后,受益人应在72小时内向中国人寿公司报案,并说明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和损失情况。

2.保险金的申请

(1)身故保险金申请所需资料:

①被保险人的医保卡;

②被保险人的户籍注销证明;

③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法医鉴定或一级以上公立医院出具意外伤害死亡原因鉴定、意外伤害诊断病历记录及相关证明资料;

④申请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资料;

⑤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和银行账户;

⑥填写《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关系证明》,并加盖公安部门或村(居)委会公章;提供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

(2)残疾保险金所需资料:

①被保险人的医保卡;

②被保险人的身份证明和银行账户;

③伤残鉴定报告或证明文件

3.保险金的给付

申请人理赔资料收集齐全后,保险公司在5个工作日内将理赔款拨付到位。

六、乡镇服务联系方式

保险报案电话:0730-7636981或95519

中国人寿乡镇服务联系人员名单

乡镇

服务联系人

电话

乡镇

服务联系人

电话

荣家湾

胡红霞

15973033972

麻塘

姚细枚

15973043492

新开

胡金莲

13973031333

筻口

李五荣

18973026391

公田

陈赛荣

15773026391

毛田

佘玉霞

13762775184

月田

孙石艳

15573024826

张谷英

刘伟

13787851095

杨林街

刘艳霞

18975057620

步仙

蒋世爱

18974095226

柏祥

刘爱民

18073030225

新墙

姚梦秋

13874010359

长湖

梁雄宝

13055070709

黄沙街

何金桂

13762063538

中洲

龚意利

18975048129

苇业公司

胡泽荣

15115029667

特此公告。

咨询电话:岳阳县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股 7669007

中国人寿岳阳县支公司  7621732

岳阳县医疗保障局

2020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