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本通知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0年7月17日-2020年7月23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730-7663018(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岳阳县分局办公室、政府政务中心3楼大厅5号环保窗口)
通讯地址:湖南省岳阳县长风路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岳阳县分局
邮 编:414100
项目名称 |
年加工6万吨有机肥料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岳阳县新墙镇进塘村,东经113°14′50.90000″,北纬29°7′53.94000″ |
建设单位 |
湖南春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岳阳凯丰环保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湖南春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1200万元,在岳阳县新墙镇进塘村租赁岳阳县枫树湾畜牧有限公司现有厂房、仓库、办公楼以及辅助配套工程设施拟建年加工6万吨有机肥料建设项目。项目占地面积约6673.15m2,新建精制有机肥/生物有机肥生产线1条、水溶性有机肥生产线1条,年加工精制有机肥3万吨、生物有机肥2万吨,水溶性有机肥1万吨。购置原料给料、计量系统,搅拌、分筛系统,包装系统,沼液储罐、氨基酸储罐、配料罐、搅拌罐、过滤器、成品罐、灌装机,全自动落盖压盖机,自动小字符喷码机等相关设备,劳动定员21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对策和措施 |
(1) 废气 1)1#生产车间粉尘 本项目运营期粉尘主要来自配料、搅拌、粉碎、筛分、包装等工段,该粉尘成分为有机肥生产所需原辅材料。通过在配料、搅拌、粉碎、筛分、包装上方各设置1个集尘罩,由集尘罩收集的粉尘汇入同一条管道,再通过引风机送往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达标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粉尘排放量为0.0950t/a,排放速率为0.0375kg/h、排放浓度为7.4921mg/m3。治理后的外排废气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饭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排放浓度120mg/m3,排放速率3.5kg/h), 未被集气罩收集部分为无组织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入大气,无组织粉尘排放量为0.2500t/a,排放速率为0.0986kg/h。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规定,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环评要求,精制有机肥/生物有机肥加工在密闭车间内进行,设专人定期清扫,无组织粉尘经车间自然沉降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同时,在生产过程中还应给员工佩戴口罩,不会对周围环境带来明显影响。 2)1#生产车间异味气体 原料生产过程中的沼渣、黄腐酸钾、腐殖酸会挥发出臭味气体,臭气中主要成分为NH3及H2S。项目拟在配料、搅拌、粉碎、筛分、包装工序上方设置半密闭式集气罩收集产生的异味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再经活性炭处理,引至排气口高空排放,排放高度为15m。有组织NH3、H2S排放量分别为0.0053t/a、0.0011t/a,排放浓度分别为0.4158mg/m3、0.0832mg/m3,排放速率分别为0.0021kg/h、0.0004kg/h。治理后的外排废气可以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新改扩建二级标准。 未被集气罩收集部分无组织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入大气,无组织NH3、H2S排放量为0.0011t/a、0.0002t/a,排放速率为0.0004kg/h、0.0001kg/h。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新改扩建二级标准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规定,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3)原料库异味废气 原辅料存储过程中会挥发出臭味气体,产生量较少,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环评要求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夏季喷洒除臭剂,有效缓解恶臭的排放,通过上述措施,厂界恶臭废气排放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标准,不会对周围环境带来明显影响。 为了减少原料存储及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异味气体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本评价建议采取以下的防治措施: ①夏季喷洒除臭剂;②种植高大的树木(阔叶树)形成绿化隔离带,有效地阻挡和吸收(吸附)可能产生的恶臭和致病污水微生物气溶胶;③厂区内原料库及生产车间应合理布局,使主要产生恶臭的环节远离生产和生活区。 通过以上措施,厂界异味气体排放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标准,不会对周围环境带来明显影响。 4)食堂油烟 油烟废气通过设置抽排风设施及排烟竖管,从屋顶排放,可以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的要求。 (2)废水 本项目废水为生活污水,经岳阳县枫树湾畜牧有限公司厂区现有污水管网直接进入原料调配池(700m3),进入规模化生物天然气工程建设项目前端系统,作为原料补水。 本项目生产、生活污水304.20m3/a折算最大日为1.63m3/d,依托岳阳县枫树湾畜牧有限公司厂区现有污水管网直接进入原料调配池(700m3),进入规模化生物天然气工程建设项目前端系统,作为原料补水。根据岳阳县枫树湾畜牧有限公司规模化生物天然气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检测报告可知,规模化生物天然气工程目前已接纳原料、厂区现有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量为157.79m3/d,剩余处理量为542.21m3/d,可完全消纳本项目本项目生产、生活污水304.20m3/a折算最大日为1.63m3/d。项目污水依托治理措施可行,对地表水的影响较小。 (3)噪声 本项目的主要产噪设备为搅拌机、粉碎机、筛分机、包装机、运输机、灌装机、喷码机、风机及水泵,其声级值70~90dB(A)。各种机械设备经采用隔声、降噪措施;并经过设备房及消声设备的消声、隔音、减震后,再经距离衰减,各类设备产生的噪声辐射到厂界后,项目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标准要求,对周围声环境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 (4)固废 本项目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符合国家《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的原则,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规定,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固体废物可得到妥善的处理,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很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