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本通知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0年7月27日-2020年7月31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730-7663018(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岳阳县分局办公室、政府政务中心3楼大厅5号环保窗口)
通讯地址:湖南省岳阳县长风路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岳阳县分局
邮 编:414100
项目名称 |
湖南金祥和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年生产1000吨塑料制品建设项目变更环境影响说明 |
建设地点 |
岳阳县工业园湖南金诺纸业包装有限公司已建厂房内 |
建设单位 |
湖南金祥和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绿韵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湖南金祥和包装制品有限公司位于岳阳县荣家湾镇荣新路岳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15号,于2019年租赁湖南金诺纸业包装有限公司已建厂房(3#),投资2000万元从事塑料制品生产加工及表面印刷项目。该公司委托湖南景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湖南金祥和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年生产1000吨塑料制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0年1月17日通过岳阳市生态环境局的审批(岳环评[2020]15号),企业建成投产后,预计年生产1000吨塑料制品,包括塑料桶600吨、塑料瓶200吨、塑料瓶盖200吨。截止2020年6月,该环评建设内容正在建设中,仅安装部分设备,未投产运行。 现根据熔喷布和口罩供不应求现状,为满足市场需求,创造更好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湖南金祥和包装制品有限公司拟新增投资400万元,新增环保投资5万元,对产品方案进行调整,新增400t/a熔喷布生产线、2880万只/a口罩生产线,并增加部分生产设备、2台环保设备(2台集气罩),其他建设内容均不发生变化。 “湖南金祥和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年生产1000吨塑料制品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发生了变更,导致了项目建设内容与原环评及批复有变动,需重新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对策和措施 |
(1) 废气 项目变更后新增了熔喷布和口罩生产线,增加了热熔废气和冲压废气,本项目新增热熔废气、超声波冲压废气和现有的热熔废气一起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一套活性炭处理装置处理后再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新增大气污染物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造成明显的环境污染影响。 (2)废水 项目变更前后废水产生、排放量保持不变。 (3)噪声 项目变更后新增了部分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隔声降噪、吸声等技术,并安装减振垫。项目噪声设备经距离衰减及厂房隔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 项目变更后,项目固废种类新增了过滤废渣,废弃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包装物、破碎粉尘、废液压油、废活性炭量有所增加,废弃的含油抹布和劳保产品、生活垃圾未发生变化。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工人统一清运;废弃的含油抹布和劳保产品混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边角余料、不合格品等全部回收利用;废包装物由物资部门回收利用;废油墨桶、废液压油、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因此,项目固体废物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