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本通知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0年7月30日-2020年8月5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730-7663018(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岳阳县分局办公室、政府政务中心3楼大厅5号环保窗口)
通讯地址:湖南省岳阳县长风路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岳阳县分局
邮 编:414100
项目名称 |
彭宗屋河柏祥-新墙-长湖乡项目区治理工程 |
建设地点 |
岳阳县柏祥镇 |
建设单位 |
岳阳县水利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振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主要是对彭宗屋河及其支流明椒港、黄泥港进行治理,本次综合治理长度为17.35km,其中干流河段河长11.2km;支流黄泥港5.0km;支流明椒港1.15km。河道清淤2.05km,村塘、山塘清淤11处;拆除废弃人行桥7处、清障区域10处;整治与重要堰坝相连的引排水沟渠总长2.44km,改造堰坝10座;岸坡整治31.687km。项目总投资3054.18万,环保投资83.88万。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对策和措施 |
(1) 废气 本项目施工期对空气环境的污染主要来自施工工地扬尘、堆场扬尘、车辆及施工机械尾气以及污泥处理过程产生的臭气。通过采取限制车辆行驶速度、保持路面的清洁、定期对施工场地进行洒水降尘等措施后,施工扬尘可得到有效控制;通过合理选择污泥处置场位置,施工过程中通过强化清淤作业管理,污泥臭气对周围居民影响较小。淤泥恶臭的影响只是暂时的,随着施工期的结束影响也随之消失。项目车辆及施工机械尾气通过加强车辆管理后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影响很小。采取本环评提出的防治措施后,项目施工废气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2)废水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及生活污水。施工废水通过分别设置沉淀池等环保设施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淤泥废水经收集沉淀后用于周边植被灌溉或排入原河道,生活污水通过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用于周边农林肥料,不外排。采取本环评提出的水污染防治措施后,本项目废水排放对周围水体影响不大。 (3)噪声 施工期应严格落实本环评提出的相关环保措施,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制定施工计划。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施工时间尽量安排在昼间,为保证居民夜间休息,夜间应停止施工等。采取以上措施后,可将施工机械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降到可接受范围内,且影响是短期的,随着施工的结束而消失。 (4)固废 主要包括工程弃渣和生活垃圾,及时清运、填埋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