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岳阳湘顺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5万立方米加气混凝土砌块/板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来源:县环保局   2020-08-10 0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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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本通知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0年8月10日-2020年8月14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730-7663018(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岳阳县分局办公室、政府政务中心3楼大厅5号环保窗口)

通讯地址:湖南省岳阳县长风路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岳阳县分局

   编:414100

 

项目名称

年产45万立方米加气混凝土砌块/板材项目

建设地点

岳阳县荣家湾镇荣新公路南侧岳阳高新技术产业园10号厂区

建设单位

岳阳湘顺新材料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振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岳阳湘顺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5万立方米加气混凝土砌块/板材项目位于岳阳县荣家湾镇荣新公路南侧岳阳高新技术产业园10号厂区,建设单位占地为园区空地及现有厂房。项目厂区邻近省道S201,交通方便。项目总投资2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万元,占总投资的0.95%劳动定员40人,实行班制,10小时/班,年工作300天,所有员工均在厂区内食宿。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对策和措施

(1) 废气

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筒仓粉尘、破碎及球磨粉尘、食堂油烟。筒仓粉尘经仓顶式除尘器处理后,直接排放于车间,破碎及球磨粉尘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未经除尘器收集的无组织排放粉尘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料场废气基本上是物料装卸产生的粉尘,由于是封闭环境,空气流动速度很小,扬尘量很小,产生的粉尘基本在卸料点沉降,不做量化评价,在料场安装喷淋装置,定期洒水降尘;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因此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废气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项目采用雨污分流的方式,雨水通过雨水沟汇入雨水收集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生产废水主要是车间冲洗废水及蒸汽冷凝水,该部分废水经过沉淀后回用;生活废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后进入污水管网,再由岳阳县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不会改变周边水环境功能,对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机械设备及运输噪声运输车辆加强管理,产噪设备采用隔声、消声、吸声等措施有效治理,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区标准要求,不会改变厂区周围的声环境功能。

 (4)固废

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的除尘器粉尘、边角料及残次品废钢筋、生活垃圾、废包装袋以及含废机油抹布。除尘器粉尘全部收集后用作原料回用于生产中,不外排;边角料及残次品经破碎后回用;废钢筋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及含废机油抹布委托环卫部门集中处置;废包装袋经收集后外售。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