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县环评批﹝2020﹞30号
关于岳阳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岳阳县分公司岳阳县台创园LNG气化站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岳阳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岳阳县分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岳阳县台创园LNG气化站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的申请》及相关附件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岳阳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岳阳县分公司拟投资150万元在湖南岳阳台湾农民创业园内新建岳阳县台创园LNG气化站工程建设项目。项目供气范围为园区企业及部分居民用户,园区天然气管网已建成,天然气直接进入调压计量加臭系统后送入燃气输配管网,向用户供气,本次环评不包括天然气管网建设和液化天然气(LNG)场外运输内容。主要建设内容:LNG气化站1座,设计储存规模为20m3,气化规模为1000Nm3/h,其中LNG气化站建设包括工艺设计、土建、电气、仪表、给排水、消防、暖通等工程。项目内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根据湖南志远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编制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内容、结论和专家评审意见,从环境保护方面考虑,我局原则同意你公司环境影响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二、项目在建设和运营期必须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着重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1.加强水污染防治。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项目区域内的雨水及污水管网。场区雨水经排水沟收集后排至站外园区雨水管网。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做农肥用于周边农田、菜地施肥。
2.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加强储罐挥发天然气回收利用,设置BOG加热器并经过调压后,挥发的天然气进入输气管网;项目设置12m高放空管(管口须高出距其25m内的建、构筑物2m以上);厂房外无组织排放的挥发性有机废气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附录A中的要求,厂界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标准要求。
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振、密封等措施;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确保项目场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强化固废处置措施。按要求设置规范的临时贮存场所,并全部进行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5. 加强环境风险管理,杜绝风险事故发生。强化风险防范措施,健全相关制度,明确岗位责任,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负责环境管理工作。
三、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四、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及相关环境管理制度, 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须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规定自行组织环保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
经手人:刘岳荣 2020年7月24日
抄送:湖南岳阳台湾农民创业园管委会,湖南志远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