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岳阳县柏祥镇华盛竹木加工厂年加工3000吨木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来源:县环保局   2020-09-21 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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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本通知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0年9月21日-2020年9月25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730-7663018(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岳阳县分局办公室、政府政务中心3楼大厅5号环保窗口)

通讯地址:湖南省岳阳县长风路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岳阳县分局

邮    编:414100

 

项目名称

年加工3000吨木材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岳阳县柏祥镇中村村上宏组115县道南侧(东经113°15′58.82″,北纬29°1′38.07″)

建设单位

岳阳县柏祥镇华盛竹木加工厂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广西泰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岳阳县柏祥镇华盛竹木加工厂成立于2020年6月,该公司拟投资60万元在岳阳县柏祥镇中村村上宏组115县道南侧(东经113°15′58.82″,北纬29°1′38.07″)开展年加工3000吨木材建设项目,项目主要原材料杂木(均采购于岳阳县当地及临近周边地区),通过脱皮—切片—筛选等工艺生产出规格为0.5cm-1cm的木片及树皮,生产工艺流程较简单。项目租赁徐群力私人房屋及场地开展生产经营,用地面积约1500m2(坐标:东经113°15′58.82″,北纬29°1′38.07″;租赁合同见附件4),该场地为位于115县道南侧,场址所在地交通便利,周边基础设施条件良好,根据项目选址意见(附件4)可知,项目选址已征得柏祥镇人民政府、柏祥镇中村村村委会的同意。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对策和措施

(1) 废气

①木粉尘

由工程分析可知,本项目在木材切片过程中产生粉尘量为0.856t/a,由于木材含水率较高,经过洒水抑尘和重力沉降可沉降80%粉尘,粉尘排放量为0.171t/a。本项目生产车间采用彩钢瓦厂棚、钢架结构,同时建设单位应在厂房四周设置遮阳布作为围挡,密闭作业,可阻止粉尘排放的周边环境的影响。由于粉尘排放对职工的身体健康会产生一定的影响,故本评价建议项目员工在生产时使用和佩戴劳动防护用具,加强员工的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和培训,严格遵守本单位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不得违章作业。

该项目在采取以上环保措施后,异味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将大大降低。

②道路运输扬尘

由工程分析可知,项目道路运输扬尘排放量为0.03t/a,此产尘点难以收集,以无组织形式排放。为减少无组织粉尘产生量,建设单位拟采取如下措施:一般情况下,道路在自然风作用下产生的扬尘所影响的范围在100m以内。如果对车辆行驶的路面实施洒水抑尘,每天洒水4~5次,可使扬尘量减少70%左右,在实施每天洒水抑尘作业4~5次后,其扬尘造成的TSP污染距离可缩小到20~50m范围。对本项目而言,运输设备为大型车辆,若管理不善会造成一定程度的扬尘,危害环境,为了控制汽车起尘,厂区设置专人负责场内卫生,确保厂区内干净整洁(定期洒水,确保厂区内地面湿度,避免地面干燥)。此外,保持厂区及厂外道路整洁,应根据不同空气污染指数范围和大风、高温、干燥、晴天、雨天等各种不同气象条件要求,定期、定时进行洒水降尘,晴热高温天气应增加洒水降尘的频次,可有效控制汽车动力起尘量,此过程用水均蒸发,无废水产生。加强车辆运输管理,为减少运输扬尘,必须采用专用运输车辆运输,汽车在敏感点附近行驶速度应小于20km/h。作好运输工具的密封。车辆运输过程中要加盖帆布,同时不应超载(或物料装得过满)。装卸时间尽量要避免大风及下雨天气,应尽量降低落差,同时要加强管理,装卸场所应采取经常洒水及清扫。在大风天气下,建议不运输。采取上述措施后,车辆行驶动力扬尘的去尘率可达到70%左右,对周围环境和敏感点影响较小。

(2)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在厂区设雨水沟渠,雨水经过雨水导流沟排入东南侧水塘;生活污水则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脱皮机、切片机、木材筛分机以及运输噪声,声级大约为65~90dB,在经过减震、隔声和距离衰减后,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同时对周围敏感点影响不大。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所有固体废物均进行了合理处置,固体废物得到了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只要建设单位加强管理、做好固体废物的暂存与及时转运,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