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岳阳县柏祥镇华盛竹木加工厂年加工3000吨木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来源:县环保局   2020-09-30 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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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县环评批﹝2020﹞44号

 

岳阳县柏祥镇华盛竹木加工厂:

你公司报送的《年加工3000吨木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的申请》及相关附件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岳阳县柏祥镇华盛竹木加工厂位于岳阳县柏祥镇中村村上宏组115县道南侧,拟投资60万元新建年加工3000吨木材建设项目,总占地面积1500m2。项目以杂木为原材料,经剥皮、切片、筛分等工序生产不同规格的木皮,年产木皮2500吨。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原料堆场、配电房及其他公用工程等,不设产品堆场,产品通过皮带运输机直接输送至外运车辆。项目内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根据广西泰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内容、结论和专家评审意见,从环境保护方面考虑,我局原则同意你公司环境影响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二、项目在运营过程中必须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着重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1.加强水污染防治。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项目区域内的雨水及污水管网。雨水经雨水沟收集后排入东南侧水塘;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周边农田、菜地施肥,全部综合利用。

2.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加强生产区现场管理,生产区设置封闭厂房,规范操作,确保无组织排放粉尘及挥发性有机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厂界浓度限值要求。

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振、密封等措施;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确保项目场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强化固废处置措施。按要求设置规范的临时贮存场所,对废弃物进行分类暂存,并全部进行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其中下脚料、切片粉尘收集后外售,全部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三、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四、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及相关环境管理制度, 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须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规定自行组织环保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

 

经手人:刘岳荣                   2020年9月27日

抄送:柏祥镇人民政府,广西泰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