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县环评批﹝2020﹞47号
海南侯氏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岳阳分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年产10万米机制烟管、30万平方米EPS线条、1万吨抗裂砂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的申请》及相关附件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海南侯氏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岳阳分公司拟投资300万元在岳阳县新开镇朱砂桥村李伏片8组新建年产10万米机制烟管、30万平方米EPS线条、1万吨抗裂砂浆建设项目,占地面积4700m2,租赁原大红楼砖厂的场地进行生产。主体工程包括机制烟管生产区、EPS线条生产区、抗裂砂浆生产区,其中机制烟管生产区设置2条生产线;储运工程包括原料堆场、产品堆场和水泥筒仓,其中水泥筒仓2个,容量均为50t(22m3);辅助工程包括办公区、职工生活区、门卫等。项目以水泥、粗沙、钢丝网、水为原料,经配料、投料、混合搅拌、浇注成型、抽真空、自然养护等工序生产机制烟管,以抗裂砂浆、阻燃泡沫板(EPS板)、网格布为原料,经制模、线条切割、黏贴网格布、投料搅拌、抹浆、检查、养护等工序生产EPS线条,以石英砂、水泥、胶粉、纤维素、减水剂、短纤为原料,经配料、投料、混合搅拌等工序生产抗裂砂浆,其中部分抗裂砂浆作为EPS线条生产线的原料,其余部分作为产品外售。项目内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根据河南昊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内容、结论和专家评审意见,从环境保护方面考虑,我局原则同意你公司环境影响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二、项目在建设和运营期必须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着重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一)做好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
1. 加强大气污染防治。严格执行《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的通告》(岳政告〔2015〕5号)、《岳阳市大气污染防治2016年实施方案》(岳环发〔2016〕15号)、《关于印发岳阳市大气污染防治特护期工作方案的通知》(岳环发〔2016〕27号)采取有效的施工扬尘污染控制措施,做到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防止建设及运输过程中的扬尘对环境空气产生影响;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在场地内堆存的,应当采用密闭防尘网遮盖;运输砂石、土方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应当采取密封或者其它措施防止物料遗撒造成扬尘污染,并按规定路线行驶;装卸物料应当采取密封或者喷淋等方式防治扬尘污染。
2. 加强水污染防治。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期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菜地施肥,全部综合利用。
3. 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尽量缩短施工期,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减少噪声对环境影响。
4. 加强固废污染防治。施工期建筑垃圾运至相关部门指定的地方堆存,严禁建筑垃圾乱堆乱倒,施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二)做好营运期环境保护工作
1.加强水污染防治。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项目区域内的雨水及污水管网。初期雨水排入雨水池内沉淀后回用,后期雨水经厂区内雨水管网收集,排入西侧107国道的排水沟,最终进入南侧香严港;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菜地施肥,全部综合利用;车辆及设备清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2.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加强管理,采取密封、清扫、洒水等措施,减少内部物料的堆存、传输、装卸等环节产生的粉尘和气态污染物的排放,确保无组织排放的粉尘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厂界浓度限值要求,厂房外,无组织排放的VOCs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中特别排放限值标准,厂界外,无组织排放VOCs执行《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限值要求。项目共设置3台搅拌机,其中两条机制烟管生产线各1台,EPS线条和抗裂砂浆生产线共用1台,两条机制烟管生产线产生的搅拌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共用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粉尘通过15m的排气筒(3#)外排,EPS线条和抗裂砂浆生产线产生的搅拌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粉尘通过15m的排气筒(4#)外排,筒仓产生的粉尘通过顶部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1-2#)排放,项目有组织排放的粉尘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2中特别排放限值。
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振、密封等措施;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确保项目场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强化固废处置措施。按要求设置规范的临时贮存场所,对废弃物进行分类暂存,并全部进行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其中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沉淀池底泥回用于生产;废橡胶板边角料、EPS板边角料、废包装袋经收集后外售,全部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机修废机油暂存于厂区内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三、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四、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及相关环境管理制度, 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须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规定自行组织环保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
经手人:刘岳荣 2020年9月30日
抄送:新开镇人民政府,河南昊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