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本通知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1年1月29日-2021年2月4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730-7663018(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岳阳县分局办公室、政府政务中心3楼大厅5号环保窗口)
通讯地址:湖南省岳阳县长风路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岳阳县分局
邮 编:414100
项目名称 |
湖南鹏镜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特种耐热高分子材料项目 |
建设地点 |
岳阳县岳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金石路9号 |
建设单位 |
湖南鹏镜科技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衡润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湖南鹏镜科技有限公司特投资1亿在岳阳县岳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金石路9号新建湖南鹏镜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特种耐热高分子材料项目,项目占地面积26000m2,主要建设生产车间2栋、办公楼1栋以及其它辅助设施,项目建设特种防火材料生产线4条。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对策和措施 |
(1) 废气 本项目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光催化+低温等离子体+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尾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未收集的废气在车间无组织排放;企业通过采取提高废气捕集效率,定期检查风管气密性等措施,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经估算及预测分析,正常工况下,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中各污染物均能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污染物排放能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标准。本项目食堂油烟经过静电油烟器处理后能够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排放要求,油烟废气经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至屋顶高空排放。 (2)废水 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食堂废水、地面清洁废水。项目所在厂区已完善雨污分流系统,雨水经收集后汇入雨水管网;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废水和地面清洁废水一起通过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岳阳县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排至新墙河,本项目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项目噪声源强主要为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声压级为75-90dB(A)。经预测,该项目正常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经建筑物的隔声、距离的衰减,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区标准要求。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在厂内分类集中收集后委外处置,处置率达100%,不外排。项目运营过程中对环境影响较小。 (5)总量控制 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总量指标:非甲烷总烃排放量为3.51t/a。 (6)国家产业政策 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的淘汰类或限制类,亦不属于其他法律法规要求淘汰和限制的产业。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7)选址合理性 项目位于岳阳县岳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属于工业用地,不涉及征地拆迁,不涉及居民拆迁和安置等,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和城镇规划。 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对项目周边的自然环境将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但是经过相应处理措施,不会对环境造成明显不利影响,项目选址较合理。 (8)平面布置合理性 从厂区总平面布置来看,平面布置考虑了生产的特点,按生产性质、产品工艺流程、交通运输及环保等要求进行,工艺顺畅,各工序衔接紧凑,利于生产活动,而且将其活动对外界环境的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项目生产区位于厂区中部,能尽量减小对外环境的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