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本通知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1年2月1日-2021年2月5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730-7663018(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岳阳县分局办公室、政府政务中心3楼大厅5号环保窗口)
通讯地址:湖南省岳阳县长风路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岳阳县分局
邮 编:414100
项目名称 |
年产20万吨精制砂项目 |
建设地点 |
岳阳县长湖乡京广村李四组 |
建设单位 |
湖南精优环保建材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智盛翰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1)项目名称:年产20万吨精制砂项目 (2)建设单位:湖南精优环保建材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岳阳县长湖乡京广村李四组 (4)建设性质:新建 (5)项目投资:1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6.5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对策和措施 |
(1) 废气 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包括装料粉尘、堆场粉尘、筒仓粉尘、车辆运输粉尘、沸腾炉废气、烘干粉尘、过筛粉尘和食堂油烟。 堆场粉尘、装料粉尘经封闭及喷淋抑尘后,可有效降低粉尘的产生量;车辆运输粉尘采取洒水降尘,筒仓粉尘通过脉冲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仓顶排放,排放浓度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过筛粉尘和烘干粉尘、沸腾炉废气通过脉冲式除尘器处理后经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二级标准限值;食堂油烟经能够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 综上,本项目营运期废气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小。 (2)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回用于周边施肥,因此对本项目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 综上,本项目产生的废水均采取了有效地防治措施,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营运期噪声主要来自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及运输车辆噪声,如振动筛、输送机等。通过预测可知,本项目在正常生产期间,厂界噪声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及4a类标准,综上所述,本项目产生的噪声对周围声环境保护目标影响较小,未出现明显环境问题。 (4)固废 本项目营运期固废主要为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沸腾炉灰渣、员工生活垃圾等。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外售;沸腾炉灰渣用于农田肥料;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综上所述,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合理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