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南鹏镜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特种耐热高分子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来源:县环保局   2021-02-05 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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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县环评批﹝2021﹞7号

湖南鹏镜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湖南鹏镜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特种耐热高分子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的申请》及相关附件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湖南鹏镜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岳阳县岳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金石路9号,现拟投资10000万元建设年产10000吨特种耐热高分子材料项目,占地面积26000m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2栋生产车间(其中:生产车间一布置4条生产线,生产车间二用于仓储原料、成品储存)、1栋办公楼及其它附属设施等。项目以树脂、玻璃纤维、抗氧化剂等为原料,经混料、熔融、冷却、截粒、风干等工序生产防火塑料制品,冷却采用直接冷却工艺。项目内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根据湖南衡润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内容、结论和专家评审意见,从环境保护方面考虑,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二、项目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必须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着重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一)做好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

1.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应当在施工场地设置硬质围挡,并采取覆盖、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措施;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在场地内堆存的,应当采用密闭防尘网遮盖;运输砂石、土方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应当采取密封或者其它措施防止物料遗撒造成扬尘污染,并按规定路线行驶;装卸物料应当采取密封或者喷淋等方式防治扬尘污染。

2.加强水污染防治。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抑尘用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置。

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尽量缩短施工期,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的作业时间,设置围挡,利用场区围挡隔声等措施减少噪声对环境影响。

4.加强固废污染防治。渣土、建筑垃圾运至相关部门指定的地方堆存,严禁渣土与建筑垃圾乱堆乱倒,施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二)做好营运期环境保护工作

1.加强水污染防治。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项目区域内的雨水及污水管网。雨水经管道收集后排入园区雨水管网,冷却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置。

2.加强大气污染防治。采取生产设施密闭、提高废气收集效率、强化管理等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厂房外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限值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厂界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限值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标准;熔融挤出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光催化+低温等离子体+活性炭吸附处理达《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后,由15m高排气筒外排;食堂油烟通过油烟净化装置处理达《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8483-2001)中的要求后经食堂楼顶排放。

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振、密封等措施;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确保项目场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要求。

4.强化固废处置措施。按要求设置规范的临时贮存场所,对废弃物进行分类暂存,并全部进行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其中废料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活性炭暂存于厂区内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三、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四、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及相关环境管理制度, 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须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规定自行组织环保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

 

 

 

经手人:刘岳荣                 2021年2月5日

 

 

 

抄送:岳阳高新技术产业园管委会,湖南衡润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