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岳阳县新仁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年产碎石30万吨及机制砂10万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来源:县环保局   2021-02-08 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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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县环评批﹝2021﹞9号

岳阳县新仁环保建材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岳阳县新仁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年产碎石30万吨及机制砂10万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的申请》及相关附件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岳阳县新仁环保建材有限公司位于岳阳县新开镇马店村团山二组,拟投资500万元新建年产碎石30万吨及机制砂10万吨建设项目,占地面积6220m2,项目租赁原湖南新马公路附属设施有限公司的土地进行生产,不新增占地,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原料堆场、成品堆场及其他附属设施。项目以废石料为原料,经上料、破碎、筛分、制砂、清砂等工序生产碎石和机制砂,生产过程中所用废石料必须有合法来源。项目内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根据山东顺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编制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内容、结论和专家评审意见,从环境保护方面考虑,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同意补办环评。

二、项目运营过程中必须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着重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1.加强水污染防治。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项目区域内的雨水及污水管网。初期雨水收集后排入雨水池内沉淀后回用,后期雨水收集后排入西北侧的水塘;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全部综合利用;洗砂废水和冲洗废水一起进入絮凝沉淀处理设施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2.加强大气污染防治。采取密封、清扫、喷雾降尘等措施,减少内部物料的堆存、传输、装卸等环节产生的粉尘和气态污染物的排放;设置封闭的厂房,皮带输送设施封闭,强化废气收集措施,确保无组织排放的粉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厂界浓度限值要求。破碎、筛分生产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有组织排放的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食堂油烟通过设置油烟净化装置处理达《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8483-2001)中的要求后经食堂楼顶排放。

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振、密封等措施;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确保项目场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强化固废处置措施。按要求设置规范的临时贮存场所,对废弃物进行分类暂存,并全部进行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其中废水处置过程中板式压滤机产生的泥饼、沟渠清理残渣及袋式除尘收集粉尘暂存后外售,全部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机油废暂存于厂区内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三、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四、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及相关环境管理制度, 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须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规定自行组织环保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

 

 

 

经手人:刘岳荣               2021年2月8日

 

 

 

抄送:新开镇人民政府,山东顺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