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岳阳县水利局岳阳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项目(专项债)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来源: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岳阳县分局   2021-05-12 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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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县环评批﹝2021﹞11号

 

岳阳县水利局:

你局报送的《关于岳阳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项目(专项债)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的申请》及相关附件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岳阳县水利局拟对全县范围内现有的部分饮水工程进行改扩建,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工程已于2020年办理环评手续,现拟投资43329.82万元建设“岳阳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项目”中二期工程,供水范围为岳阳县筻口镇、新开镇、公田镇、张谷英饶村片、步仙镇、柏祥镇、杨林街镇、荣家湾镇、麻塘办事处、黄沙街镇、长湖乡、新墙镇、中洲乡及部分单村,主要建设内容为:①扩建县城二水厂,现状供水能力为3万吨/天,扩建至规模6万吨/天,取水水源为铁山水库;扩建筻口水厂,现状规模6000m3/d,扩建至规模10000m3/d,取水水源为明星水库,铁山水库补给;两个扩建水厂主体工艺:进水→微涡旋混凝低脉动沉淀池→气水反冲洗砂滤池→清水池→送水泵房。②新建新墙水库原水泵房至二水厂原水输水管道 1 根,管道长12 公里,管径DN1000;③新建配水管道5根:1)筻口水厂—龙湾;2)龙湾—共和;3)龙湾—马山;4)龙湾—常山(云天片、常山片)—马店—朱砂桥—万福(卫星片);5)龙湾—常山(湛港片、七星片)—万福;管长共80公里。本次工程的原水管道不跨越河流,配水管道中部分管道需跨越龙湾河、油港河(筻口至龙湾段)。项目管道敷设采用大开挖方式,跨河施工方式为:随桥跨河,沿桥梁铺设,利用现有的桥梁搭管。根据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内容、结论和专家评审意见,从环境保护方面分析,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的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必须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并着重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1.落实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尽可能保留项目用地范围内可利用的植物;避免深挖深填;尽量避开雨季施工;在管线施工过程中坚持“分段开挖、分段敷设、分段恢复”,及时进行植被恢复,防治和减轻水土流失。

2.加强大气污染防治。严格按照《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393-2007)规定以及《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的通告》(岳政告〔2015〕5号)要求落实扬尘防治措施;施工工地周围按要求设置硬质密闭围挡;严禁大风、暴雨等恶劣天气施工,配备洒水设备并定期洒水抑尘;运送散装物料的车辆须采取密封方式或篷布遮盖,避免沿途洒漏;施工完成后及时完成渣土清理和植被绿化工作。

3.加强水污染防治。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降尘,不外排;施工期生活废水经附近周边居民化粪池处理后,可用于农田肥料,全部综合利用。县二水厂营运期产生的生产废水经沉淀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产生的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县生活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置。筻口水厂营运期产生的生产废水经沉淀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排放至北侧的水沟,产生的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全部综合利用。  

4.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居民休息时间施工,确保施工期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关的限值要求;施工期运输车辆采取限速、尽量避免鸣笛等措施,确保边界噪声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区标准要求。合理布局,采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隔声、消声等措施后,确保项目运营期县二水厂和筻口水厂的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5.加强各类固废的临时储存、处置措施和管理工作。各类固体废物不得露天堆放。挖方产生的弃土委托渣土运输部门及时清运,并密闭运输;回填弃土就近堆放在施工区域的平坦区域,对临时堆场加盖篷布,设置排水沟,待土方回填后,恢复临时堆场地貌;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三、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四、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及相关环境管理制度, 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须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规定自行组织环保验收。

 

 

 

 

 

 

 

 

 

 

经手人:许峰                     2021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