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县环评批﹝2021﹞18号
岳阳亿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年产5万吨水产饲料生产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的申请》及相关附件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岳阳亿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岳阳县柏祥镇中村村付庄组,于2013年建设“年产10万吨饲料生产线项目”。公司拟投资500万元在原有生产车间空余区域建设“年产5万吨水产饲料生产线扩建项目”,扩建后,原有年产10万吨饲料生产线不发生变化,但“年产10万吨饲料生产线”和“年产5万吨水产饲料生产线”两条生产线交替生产。扩建项目的生产车间、原料库、成品库、综合楼、生物质锅炉(2t/h)等均依托原有项目,厂区总占地面积保持不变,为13333m2。扩建项目以豆粕、菜粕、花生粕、米糠、金大豆、大豆胚芽粉、宠物级鸡肉粉、干酒糟、鱼粉等为主要原料,通过一次粉碎、一次配料混合、超微粉碎、二次混合、膨化、制粒、烘干、冷却等工序生产水产饲料,其中冷却采取逆流通风冷却的形式。项目内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根据湖南衡宇数据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内容、结论和专家评审意见,从环境保护方面考虑,我局原则同意你公司环境影响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二、项目在运营过程中必须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着重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1.加强水污染防治。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项目区域内的雨水及污水管网。雨水经收集后,通过项目南侧的雨水总排口排入东南侧村道的雨水沟;锅炉除尘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膨化腔清洗废水一起进入一体化生化处理设施处理,处理后的废水用于施肥,全部综合利用,不外排。
2.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加强日常管理,定期对生产车间进行清扫;投料、混合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强化制粒、膨化工序废气收集效率,减少臭气无组织排放;确保项目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和臭气分别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厂界浓度限值要求。粉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脉冲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的排气筒(DA001)排放,两条生产线各设置1套脉冲除尘器,共用一个排气筒,排放的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制粒、膨化异味气体收集后,采用水喷淋措施进行处理,确保臭气浓度达《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的排放标准后通过一个15m高的排气筒(编号DA002)外排。燃生物质锅炉产生的燃烧废气经布袋除尘、水膜脱硫除尘处理后通过1根30m的排气筒(DA003)外排,锅炉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燃煤锅炉标准。
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振、密封等措施;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确保项目场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强化固废处置措施。按要求设置规范的临时贮存场所,对废弃物进行分类暂存,并全部进行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建立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健全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其中锅炉炉渣、锅炉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灰渣统一收集后作为有机肥综合利用;布袋除尘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包装废物由原料提供商回收利用;生产废料、锅炉喷淋除尘中沉淀池残渣、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5.岳阳亿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SO2和NOx的初始排污权量分别为3.5t/a和1.2t/a,本次扩建项目建成投运后,公司总的SO2和NOx的排放量分别为0.2t/a和1.1t/a,在初始排污权总量控制指标范围内,不另新增控制总量。
三、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四、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及相关环境管理制度, 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须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规定自行组织环保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
经手人:许峰 2021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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