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本通知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1年10月8日-2021年10月13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730-7663018(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岳阳县分局办公室、政府政务中心3楼大厅5号环保窗口)
通讯地址:湖南省岳阳县长风路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岳阳县分局
邮 编:414100
项目名称 |
年产30吨金钢网生产项目 |
建设地点 |
湖南省岳阳县杨林街镇花果园村下园组 |
建设单位 |
思辰金钢网加工厂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岳阳市优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思辰金刚网加工厂位于岳阳县杨林街镇花果园村下园组,占地面积面积800平方米,投资50万元建设年产30吨金钢网生产项目,项目已建成并投产,本次为补办环评。项目生产设施、原料堆场、成品堆场、办公场地、环保设施等均在同一栋厂房内,厂房边界即厂界。项目以不锈钢丝为原料经过挂网、喷塑、固化、裁剪等工序生产金钢网,固化工序使用的热风炉,以生物质为燃料。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对策和措施 |
1.加强水污染防治。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项目区域内的雨水及污水管网。雨水经雨水管道收集外排东侧农灌渠;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综合利用。 2.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加强日常管理,生产车间密闭,定期对生产车间进行清扫;强化废气收集效率,减少各产污节点废气无组织排放量;喷塑工序产生的粉尘经设备自带静电反喷系统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厂界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无组织排放挥发性有机废气参照执行《湖南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1355-2017)表2中无组织排放的标准(2.0mg/m3)。固化工序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5m排气筒(DA002)排出,排放的有机废气参照执行《湖南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1355-2017)表1中标准限值要求。固化工序采用间接加热方式,热源以成型生物质颗粒为燃料,生物质燃料燃烧废气经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燃煤锅炉标准。 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振、密封等措施;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确保项目场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强化固废处置措施。按要求设置规范的临时贮存场所,对废弃物进行分类暂存,并全部进行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建立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健全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其中锅炉灰渣和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用作有机肥料肥田,综合利用;边角废料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机油废、废活性炭暂存于厂区内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