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岳阳县江天建材有限公司砂石加工项目(年产60万吨机制砂)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来源: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岳阳县分局   2021-10-14 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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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本通知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1年10月14日-2021年10月20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730-7663018(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岳阳县分局办公室、政府政务中心3楼大厅5号环保窗口)

通讯地址:湖南省岳阳县长风路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岳阳县分局

邮    编:414100

 

项目名称

岳阳县江天建材有限公司砂石加工项目(年产60万吨机制砂)

建设地点

岳阳县黄沙街镇大明乡和谐村红卫片九组

建设单位

岳阳县江天建材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霖昇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岳阳县江天建材有限公司拟投资800万元在岳阳县黄沙街镇大明乡和谐村红卫片九组新建“岳阳县江天建材有限公司砂石加工项目(年产60万吨机制砂)”,利用原湖南山奕科技有限公司厂区进行生产,不新增用地,占地面积6428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砂石加工区、原料堆场、成品堆场、办公生活区等,其中砂石加工区内设置下料、筛分、制砂及清洗等工序。项目以河砂为原料,经下料、筛分、破碎、制砂、筛分、洗砂等工序生产不同粒径的砂石。项目生产用水来源于水塘及水井,须获得取水许可后方可进行生产。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对策和措施

(一)做好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

1.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应当在施工场地设置硬质围挡,并采取覆盖、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措施;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在场地内堆存的,应当采用密闭防尘网遮盖;运输砂石、土方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应当采取密封或者其它措施防止物料遗撒造成扬尘污染,并按规定路线行驶;装卸物料应当采取密封或者喷淋等方式防治扬尘污染。

2. 加强水污染防治。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全部综合利用,不外排。

3. 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尽量缩短施工期,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减少噪声对环境影响。

4. 加强固废污染防治。施工期建筑垃圾运至相关部门指定的地方堆存,严禁建筑垃圾乱堆乱倒,施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二)做好营运期环境保护工作

1.加强水污染防治。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项目区域内的雨水及污水管网。初期雨水收集后沉淀处理用于场区洒水降尘,不外排,初期雨水与生产废水共用一套废水处理设施,后期雨水经厂区内雨水沟收集,排入东北面的池塘;生活废水经隔油、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综合利用;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产废水经絮凝、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2.加强大气污染防治。采取密封、清扫、洒水等措施,减少内部物料的堆存、传输、装卸等环节产生的粉尘和气态污染物的排放;上料工序采用喷淋降尘措施;项目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厂界浓度限值要求。破碎、筛分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布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m排气筒排放,排放的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排放限值。

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振、密封等措施;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和保养;项目场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强化固废处置措施。按要求设置规范的临时贮存场所,对废弃物进行分类暂存,并全部进行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建立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健全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其中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压滤泥饼、处理洗车废水的沉淀池产生的沉渣晾干后外售用于制砖原料,全部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润滑油暂存于厂区内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