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县环评﹝2021﹞15号
湖南洋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岳阳县分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岳阳县大云山云山宾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的申请》及相关附件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湖南洋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岳阳县分公司拟投资17000万元在湖南大云山国家森林公园内建设“岳阳县大云山云山宾馆建设项目”。项目占地面积18189.7m2,总建筑面积10485.8m2,主要建设4栋建筑,并配备停车场,其中1#楼(4F)、3#楼(3F)均为客房,共计房间84间(床位160床);2#楼(2F)的1F为自助餐厅、中餐厅、酒吧、小型超市,2F为各种小型会议室;4#楼(3F)为员工宿舍;宾馆的北侧空地,共设置68个地面停车位;项目不设置洗衣房。项目建设范围不在湖南大云山国家森林公园核心区及生态红线内。项目内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根据贵州醉风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内容、结论和专家评审意见,从环境保护方面考虑,同意补办环评手续。
二、项目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必须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着重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一)做好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
1. 加强大气污染防治。采取有效的施工扬尘污染控制措施,做到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防止建设及运输过程中的扬尘对环境空气产生影响;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在场地内堆存的,应当采用密闭防尘网遮盖;运输砂石、土方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应当采取密封或者其它措施防止物料遗撒造成扬尘污染,并按规定路线行驶;装卸物料应当采取密封或者喷淋等方式防治扬尘污染。
2.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尽量缩短施工期,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的作业时间,设置围挡,利用场区围挡隔声等措施减少噪声对环境影响。
3.加强水污染防治。施工废水回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综合利用。
4、加强固废污染防治。渣土、建筑垃圾等运至相关部门指定的地点堆放,严禁渣土与建筑垃圾乱堆乱倒,施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二)做好营运期环境保护工作
1、加强水污染防治。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项目区域内的雨水及污水管网。雨水经场内的雨水管网收集后沿道路的雨水沟汇入到东南面的七山水库。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自建一体化污水处理系统(格栅—调节—A级生物池—O级生物池—二沉淀—消毒池)进行处理,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冲厕标准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一级A标准后部分回用作为冲厕用水,剩余部分用作景区林地浇灌,所有废水全部综合利用,不外排。
2、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厨房油烟设置净化设施,处理后废气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要求后通过专用烟道引至屋顶高空排放。
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尽量选取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空调、冷却塔、各种机泵等设备采取消声等处理措施,以减少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项目区内设立机动车禁鸣、限速标志;项目区域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1类标准。
4、强化固废处置措施。加强生活垃圾及餐厨垃圾的管理,在项目区域内合理布置分类垃圾回收箱,生活垃圾由专职环卫人员定期清理,餐饮垃圾、废油脂收集后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
5、严格落实《岳阳县大云山云山宾馆建设项目生态影响专项评价》中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使其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对生态环境不会造成破坏,确保项目生态环境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三、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建设活动。
四、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及相关环境管理制度, 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须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规定自行组织环保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
经办人:许峰 2021年10月21日
抄送:湖南省岳阳县大云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贵州醉风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