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岳阳县升远食品有限公司年加工300吨休闲食品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来源: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岳阳县分局   2021-10-27 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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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县环评﹝2021﹞18号

岳阳县升远食品有限公司 :

你公司报送的《年加工300吨休闲食品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的申请》及相关附件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岳阳县升远食品有限公司位于岳阳县新墙镇沙河村,于2014年建设年加工300吨公干鱼项目。为了市场的需求,公司决定在现有厂房内对年加工300吨公干鱼项目进行技改,总投资400万元,技改主要内容为:产品方案发生变化,由原有的年加工300吨公干鱼改为年加工鱼制品150吨、年加工豆制品60吨、年加工蔬菜制品10吨、年加工肉制品20t、年加工蛋制品60t;生产设备发生变化,新增浸泡池、自动油炸机、卤锅、凉摊台、拌料机、喷码机等设备,同时减少自动脱油机、自动卤味机、自动摊凉机、工作台等设备;将现有0.5t/h的锅炉更换为1t/h的燃生物质锅炉,将0.35t/h导热油炉更换为新的0.35t/h的导热油炉;将麻石水膜除尘器更换为布袋除尘器。项目以小鱼仔为原料,经浸泡、自然风干、油炸、卤制、拌和、包装、杀菌等工序生产鱼制品;以豆制品(半成品)为原料,经油炸、卤制、拌和、包装、杀菌等工序生产豆制品;以冻肉为原料,经解冻、清洗、腌制、蒸煮、自然风干、卤制、拌和、包装、杀菌等工序生产肉制品;以蔬菜(已腌制的半成品)为原料,经拌和、包装、杀菌等工序生产蔬菜制品; 以生鸡蛋为原料,经蒸煮、剥壳、卤制、拌和、包装、杀菌等工序生产蛋制品。项目内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根据湖南创佳环保有限公司编制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内容、结论和专家评审意见,从环境保护方面考虑,我局原则同意你公司环境影响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二、项目运营过程中必须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着重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1.加强水污染防治。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项目区域内的雨水及污水管网。雨水则经厂区内的雨水管网收集后直接排入北侧池塘;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综合利用;原料清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卤制过程废水以及地面冲洗废水等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依托原有),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标准值后用管道引入北侧池塘排放。

2.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加强日常管理,提高生产车间异味气体收集效率,污水处理设施易产生臭气的封闭,并在污水处理设施周边种植易吸收臭气的植物,无组织排放的恶臭气体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厂界标准值二级标准。油炸和卤制工序产生的油烟和异味气体,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2)排放,排放的恶臭气体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浓度限值,油烟废气参照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饮食业单位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锅炉和导热油炉均以生物质为燃料,产生的烟气一并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达《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规定的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浓度限值后通过15m的排气筒(DA001)排放。

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振、密封等措施;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和保养;项目场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强化固废处置措施。按要求设置规范的临时贮存场所,对废弃物进行分类暂存,并全部进行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建立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健全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其中废油交由岳阳县新诺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综合利用;卤渣、废渣交由天创饲料厂综合利用;污水处理站污泥暂存厂区外运砖厂制砖,全部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5.公司现有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COD≤0.4t/a,NH3-N≤0.1 t/a、SO2≤0.8t/a、NOx≤0.5t/a,技改后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的排放量分别为0.23t/a、0.056t/a、0.35t/a和0.42t/a,在总量指标控制范围内。

三、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建设活动。

四、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及相关环境管理制度, 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须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规定自行组织环保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

 

 

 

 

 

经办人:许峰           2021年10月27日

 

 

 

 

抄送:新墙镇人民政府,湖南创佳环保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