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南润天智科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年产120台套破碎机、沥青搅拌、水稳、混凝土搅拌成套设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来源: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岳阳县分局   2021-12-15 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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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县环评﹝2021﹞22号

湖南润天智科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年产120台套破碎机、沥青搅拌、水稳、混凝土搅拌成套设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的申请》及相关附件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湖南润天智科装备制造有限公司拟投资10000万元在岳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盛园路与金信路交接处建设“年产120台套破碎机、沥青搅拌、水稳、混凝土搅拌成套设备建设项目”,占地面积62979.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6000m2。项目共建1栋1F厂房和1栋6F的宿舍楼及其他配套设施,其中厂房内设置剪板折弯区、数控机床加工区、焊接区、抛丸区、喷漆房、流平房、物料仓库、五金配件仓库、产品仓库、半成品转运区及办公区。项目以不锈钢板为原料,经下料、折弯、机加工、焊接、抛丸、喷漆流平、组装、调试等工序生产破碎机、沥青搅拌、水稳、混凝土搅拌成套设备,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漆均为水性漆。项目内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根据湖南霖昇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内容、结论和专家评审意见,从环境保护方面考虑,我局原则同意你公司环境影响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二、项目在建设和运营期必须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着重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一)做好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

1.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应当在施工场地设置硬质围挡,并采取覆盖、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措施;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在场地内堆存的,应当采用密闭防尘网遮盖;运输砂石、土方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应当采取密封或者其它措施防止物料遗撒造成扬尘污染,并按规定路线行驶;装卸物料应当采取密封或者喷淋等方式防治扬尘污染。

2. 加强水污染防治。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排至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置。

3. 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尽量缩短施工期,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减少噪声对环境影响。

4. 加强固废污染防治。施工期建筑垃圾运至相关部门指定的地方堆存,严禁建筑垃圾乱堆乱倒,施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二)做好营运期环境保护工作

1.加强水污染防治。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项目区域内的雨水及污水管网。雨水经雨水管道收集外排西侧园区雨水管道;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外排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加强大气污染防治。采取生产车间密闭、提高废气收集效率、强化管理等措施,减少无组织颗粒物和有机废气的排放;项目产生的切割粉尘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车间无组织外排;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厂界浓度限值要求,VOCS排放参照执行湖南省《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中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厂房外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A.1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项目焊接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1)外排,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排放限值;抛丸工序产生的粉尘经自带除尘系统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外排,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排放限值;喷漆及流平废气负压收集、过滤棉吸附、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外排,VOCS排放参照执行湖南省《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中汽车制造企业乘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振、密封等措施;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确保项目场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强化固废处置措施。按要求设置规范的临时贮存场所,对废弃物进行分类暂存,并全部进行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建立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健全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其中废金属料、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过滤棉、废机油、废漆桶、废机油桶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内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5.强化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厂区现场管理,设专门的环保机构及人员,加强各类生产设备的检修、保养及人员培训。制定环保应急预案,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及应急处理措施,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三、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建设活动。

四、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及相关环境管理制度, 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须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规定自行组织环保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

 

 

 

 

 

 

经办人:许峰                       2021年12月15日

 

 

抄送:岳阳高新技术产业园管委会,湖南霖昇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