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本通知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2年2月16日-2022年2月22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730-7663018(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岳阳县分局办公室、政府政务中心3楼大厅5号环保窗口)
通讯地址:湖南省岳阳县长风路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岳阳县分局
邮 编:414100
项目名称 |
年产15万吨石英砂、4万吨长石粉改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岳阳市岳阳县杨林街镇王安村鲁楚片袁家组 |
建设单位 |
岳阳县金瑛矿业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岳阳市优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岳阳县金瑛矿业有限公司位于岳阳县杨林街镇王安村鲁楚片袁家组,于2016年建设“年产1万吨精品长石粉建设项目”,现拟投资400万元建设“年产15万吨石英砂、4万吨长石粉改扩建项目”,其中石英砂生产线于2019年初建成,改扩建项目在现有场区内生产,不新增用地。本次改扩建项目工程内容主要包括:①增设一条石英生产线,生产车间封闭;②对长石粉生产线进行改扩建,升级破碎机、新增3台滚筒筛、新增1台球磨机、新增16条皮带输送机;③新增300m2原材料堆场、20m2长石成品罐;④石英砂破碎区增加布袋除尘装置;项目建成后预计年生产15万吨石英砂、4万吨长石粉,产品作为工业用砂外售。项目以石英砂为原料,经下料、一次颚式破碎、洗砂、二次颚式破碎、脱水筛分等工序生产石英砂;项目以长石为原料经进料、洗矿、破碎、筛分、破碎、清洗、对辊、球磨、磁选、压滤、烘干等工序生产长石粉;项目部分长石粉根据客户要求烘干后外售,其余部分压滤后直接外售,不需要烘干,烘干工序以天然气为燃料,长石生产线采用湿法生产工艺;项目使用的长石、石英须有合法来源,禁止使用山砂。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对策和措施 |
1.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项目区域内的雨水及污水管网。初期雨水收集后沉淀处理用于场区洒水降尘,不外排,后期雨水经厂区内雨水沟收集,排入西侧的水沟;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综合利用;车辆冲洗废水经洗车槽底部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产废水经絮凝、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2.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采取密封、清扫、洒水等措施,减少内部物料的堆存、传输、装卸等环节产生的粉尘和气态污染物的排放;长石粉生产线采用湿法生产工艺,减少粉尘产生;项目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厂界浓度限值要求。石英生产线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布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m排气筒排放,排放的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排放限值。 3.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振、密封等措施;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和保养;项目场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落实固体废物管理措施。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并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表提出的各项要求与措施,做好危险废物的分区贮存,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标准要求管理,建设危废暂存库暂存;一般固体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管理。其中不合格产品、铁渣暂存后外售;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作为产品外售;沉淀池底泥压滤后外售,全部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机油暂存于厂区内危废暂存间,作为设备润滑油再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