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本通知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2年6月10日-2022年6月16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730-7663018(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岳阳县分局办公室、政府政务中心3楼大厅5号环保窗口)
通讯地址:湖南省岳阳县长风路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岳阳县分局
邮 编:414100
项目名称 |
新增石屑水洗加工生产线项目 |
建设地点 |
岳阳县公田镇公田村 |
建设单位 |
岳阳县公田镇团结碎石加工厂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创佳环保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岳阳县公田镇团结碎石加工厂位于岳阳县公田镇公田村,于2017投资200万建设了年产15万吨碎石项目,在生产碎石的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石屑,由于石屑含泥量大,强度较差,已不能满足市场需求,因此,团结碎石厂拟投资800万在碎石生产线后增加石屑水洗生产线,减少石屑产品含泥量,新增生产线设置在现有场地内,不新增用地。拟建项目的加工区、原料堆场、成品堆场、部分环保设施均依托现有,并在现有的基础上按照《湖南省砂石骨料行业规范条件》进行完善,环保设施新增了洗砂废水处理系统,“以新带老”对碎石加工区废气处理措施进行完善,新增废气收集及布袋除尘处理设施。拟建项目使用的石屑来源为原有碎石加工生产线产生的产品。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对策和措施 |
1.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项目区域内的雨水及污水管网。初期雨水收集后沉淀处理用于场区洒水降尘,不外排,后期雨水经厂区内雨水沟收集,排入西北侧的池塘;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加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全部综合利用;洗砂废水经絮凝、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2.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采取密封、清扫、洒水等措施,减少内部物料的堆存、传输、装卸等环节产生的粉尘和气态污染物的排放;项目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厂界浓度限值要求。“以新带老”的方式完善碎石加工区废气处理措施,破碎、筛分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1)排放,排放的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排放限值。 3.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振、密封等措施;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和保养;项目场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落实固体废物管理措施。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并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表提出的各项要求与措施,做好危险废物的分区贮存,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标准要求管理,建设危废暂存库暂存,危险废物应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并及时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一般固体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管理。除尘装置(“以新带老”)收集的粉尘外售;沉淀池底泥压滤后外售,全部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机油暂存于厂区内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