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本通知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2年7月11日-2022年7月15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730-7663018(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岳阳县分局办公室、政府政务中心3楼大厅5号环保窗口)
通讯地址:湖南省岳阳县长风路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岳阳县分局
邮 编:414100
项目名称 |
年产30万立方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岳阳县柏祥镇十步桥村 |
建设单位 |
岳阳永兴源混凝土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联智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岳阳永兴源混凝土有限公司拟投资1000万元在岳阳县柏祥镇十步桥村新建年产30万立方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占地面积8000m2。项目建设一条商品混凝土生产线,配置1个HZS180型混凝土搅拌站,在搅拌楼内布设有5个筒仓,分别为2个水泥筒仓(200t/个)、1个粉煤灰筒仓(200t/个)、1个矿粉筒仓(200t/个)、1个膨胀剂筒仓(100t/个)。项目以水泥、粉煤灰、膨胀剂、矿粉、水、砂、碎石等为原料,经配料、投料、混合搅拌等工序生产商品混凝土。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对策和措施 |
1.切实做好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落实施工期间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减少施工期间施工噪声、废气、废水及固体废物等对周边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 2.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项目区域内的雨水及污水管网。初期雨水排入初期雨水池内沉淀后回用,后期雨水经厂区内雨水沟收集,排入厂区北侧水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菜地施肥,全部综合利用;车辆冲洗废水及地面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设备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3.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采取密封、清扫、洒水等措施,减少内部物料的堆存、传输、装卸等环节产生的粉尘和气态污染物的排放;筒仓产生的粉尘通过筒仓顶部自带的除尘器处理后在搅拌楼内自然沉降;易产生粉尘的粉料投料工序采取管道输送、各设备连接处均密闭,输送骨料的皮带输送机封闭;搅拌楼位于封闭的厂房内,搅拌主机配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的废气在搅拌楼内自然沉降;项目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厂界浓度限值要求。 4.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振、密封等措施;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和保养;项目场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5.落实固体废物管理措施。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并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表提出的各项要求与措施,做好危险废物的分区贮存,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标准要求管理,建设危废暂存库暂存,危险废物应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并及时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一般固体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管理。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沉淀池沉渣、砂石分离机分离后的固废均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机油暂存于厂区内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