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南三淼养殖有限公司4800头母猪场项目(重大变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来源: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岳阳县分局   2023-03-15 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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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本通知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2年3月15日-2022年3月22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730-7663018(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岳阳县分局办公室、政府政务中心3楼大厅5号环保窗口)

通讯地址:湖南省岳阳县长风路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岳阳县分局

邮    编:414100

项目名称

4800头母猪场项目(重大变动)

建设地点

公田镇港口村

建设单位

湖南三淼养殖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聚星励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湖南三淼养殖有限公司投资15000万元在岳阳县公田镇港口村建设4800头母猪场项目,总用地面积361.88亩,其中场区占地139.1亩,总建筑面积为31120.5m2,常年存栏母猪4800头,年出栏商品仔猪117977头(折合成年猪23596头),主要建设配怀舍、分娩舍、后备舍、应急保育舍、生活用房、洗消办公房、有机肥车间、配电房等以及其他生产生活辅助设施。现对污水处理工艺及排放去向进行变更,具体内容:①废水处理工艺由“集水井+固液分离+黑膜沼气池+稳定曝气塘+A2/O工艺+中沉池+深度处理部分(中水回用)+ZD-BAF池(中达-生物滤池)+混凝沉淀池+臭氧消毒+清水池”变为“格栅收集池+固液分离+气浮+UASB反应+二级AO工艺+混凝反应+氧化塘+芬顿反应+沉淀+消毒+人工湿地+超滤膜过滤”;②废水排放方式由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用于农田林地灌溉,因故无法灌溉时,废水经自建污水管网输送至岳阳县公田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变更为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一部分用于农田灌溉,其余排放至甘田河,新增废水排放口;③猪粪、沼渣等处理方式由堆肥场堆肥改为发酵罐处理,发酵罐产生的废气经“水喷淋+等离子废气处理设备”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新增废气排放口(DA001)。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对策和措施

1.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养殖栏舍、固体粪污处理工程、废水处理工程产生臭气污染物,周围应设置加宽乔灌木结合绿化带;养殖栏舍四面采取喷雾除臭间除臭;有机肥车间发酵罐产生恶臭废气经水喷淋+等离子废气处理设备+15m排气筒(DA001)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值排放;场界臭气浓度达到《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中表7标准;食堂油烟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

2.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项目区域内的雨水及污水管网。初期雨水经厂区雨水管道收集后汇入初期雨水池,抽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期雨水顺地势汇入附近沟渠;综合污水经一套250m3/d污水处理站“格栅收集池+固液分离+气浮+厌氧(UASB)+二级AO工艺+混凝沉淀+氧化塘+芬顿反应+沉淀+消毒+人工湿地+超滤膜过滤”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限值(其中总磷≤0.2mg/L)后通过管道排入甘田河,排污口必须设置在线流量计、COD、总磷、氨氮等自动监测仪器设备,并将实时监测数据接入生态环境部门污染源监控平台,COD不超过2.347t/a,氨氮不超过0.2347t/a,总磷不超过0.009t/a。

3.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场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落实固体废物管理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并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做好危险废物的分区贮存,医疗废物等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标准要求建设危废暂存库,危险废物应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并及时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病死猪和分娩废物按照《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GB16548-2006)由岳阳县公田镇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收集,再送至无害化处理厂进行处理;粪便、废渣及污泥送有机肥车间好氧发酵加工成有机肥外售或无害化处理达到《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中表6标准后还田利用;一般固体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管理。

5.做好分区防渗工作,防治地下水及土壤污染。甘田河排污口下游500m及厂区地下水监控井应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畜禽养殖行业》(HJ1252-2022)表3环境要素、监测指标、监测频次开展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