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本通知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3年10月10日-2023年10月17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730-7663018(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岳阳县分局办公室、政务服务中心3楼大厅5号环保窗口)
通讯地址:湖南省岳阳县长风路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岳阳县分局
邮 编:414100
项目名称 |
岳阳县19家一级医疗机构 |
建设地点 |
岳阳县 |
建设单位 |
岳阳县卫生健康局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宏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岳阳县永康护理院、岳阳县柏祥镇卫生院、岳阳县月田镇中心卫生院、岳阳县步仙镇卫生院、岳阳县筻口镇中心卫生院、岳阳县荣家湾镇鹿角卫生院、岳阳县长湖乡卫生院、岳阳县中洲乡卫生院、岳阳县麻塘镇卫生院、岳阳县毛田镇相思卫生院、岳阳县荣家湾镇卫生院、岳阳县杨林街镇卫生院、岳阳县张谷英中心卫生院、岳阳县张谷英镇饶村卫生院、岳阳县新开镇中心卫生院、岳阳县毛田镇中心卫生院、岳阳县黄沙街镇中心卫生院、岳阳县仁和医院、岳阳县人民医院向红分院建设项目19家卫生院均为20张床位以上一级医疗机构。按照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湖南省生态环境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一级医疗机构污水处理问题排查政治工作的通知》(湘卫函【2023】60号)通知要求,我局依法对岳阳县19家卫生院补办环境影响评价评文件予以打捆审批。项目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不利生态环境影响可以得到一定缓解或控制。我局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影响评价结论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内容不包含辐射影响评价。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对策和措施 |
1.废气污染污防治措施: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医疗废物加强消毒并定期清运,污水处理站处理设施为地埋式密闭设施,能有效减少恶臭气体的排放,同时加强管理,定期喷洒除臭剂,减少恶臭气体对周边环境影响。 2.营运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卫生院自建污水处理站,采用“一级处理(一级强化处理或二级强化处理)+二氧化氯消毒”工艺(详见附件),项目产生的食堂废水和检验废水均需预处理,其中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进入化粪池内,检验室酸性废水(特殊废水)经中和预处理后进入格栅池内。项目生活废水及医疗废水经化粪池、格栅、调节池、二氧化氯消毒池处理后通过管道排入集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置,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的综合废水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的预处理标准。 3.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固废污染源为生活垃圾、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废包装材料、未污染的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等。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包装材料和未污染的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属一般固体废物,废包装材料经收集后外售,未污染的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委托湖南宝叶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处置;医疗废物和污水处理站污泥为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岳阳市方向固废安全处置有限公司定期清运和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