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年处理5000吨一般工业固废(废耐火材料和废保温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来源: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岳阳县分局   2023-12-12 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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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岳县环评﹝2023﹞32号

  岳阳耐晟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你公司(地址:湖南省岳阳市岳阳县荣家湾镇岳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工业大道7号院内一期2号标准化厂房,法人代表:周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621MACYK0CG6C)报送的《年处理5000吨一般工业固废(废耐火材料和废保温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报批申请书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你公司拟投资150万元,租赁岳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以下简称:园区)工业大道7号院内一期2号标准化厂房建设“年处理5000吨一般工业固废(废耐火材料和废保温材料)建设项目”,租赁面积为530m2。项目以废耐火材料和废保温材料为原料(回收废耐火材料不得含有六价铬,回收废保温材料不得含有石棉废物,所有回收料不得含危险废物。),经一级破碎、二次破碎、除铁、球磨、筛分等工序生产0-100目、100目-3mm、3mm以上三种颗粒料产品。根据湖南时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内容、结论、专家评审意见及岳阳市岳阳县生态环境事务中心《年处理5000吨一般工业固废(废耐火材料和废保温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技术评估报告》(岳县环事评估〔2023〕20号),本项目在落实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并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前提下,项目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

  二、项目运营期过程中必须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着重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废水依托标准化厂房配套的化粪池预处理达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后(COD:430mg/L、NH3-N:38 mg/L、TP:6.5 mg/L、TN:48 mg/L、BOD:120 mg/L、SS:330 mg/L),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原料及成品堆存于封闭车间内,皮带输送采用封闭作业;加强管理、及时清扫、提高其他工序废气收集效率,减少无组织排放废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浓度限值。破碎、球磨、筛分等工序产生颗粒物,采取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尾气通过1根26m的排气筒(DA001)外排,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排放限值。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振、密封等措施;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管理措施。项目生产原料为一般工业固废,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要求贮存,如涉及固体废物跨省转移利用则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固体废物管理规定。项目生产运营中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并建立健全固体废物管理台账。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布袋除尘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废包装物、废铁外售给资源回收公司。废机油和废油桶为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中要求规范贮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并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

  三、依法须办理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等部门手续的,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单位应在本项目启动生产设施或在实际排污之前办理排污许可手续。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及相关环境管理制度,并按照相关要求做好监测和信息公开。

  经办人:许 峰                                      2023年12月12日

抄送:岳阳高新技术产业园管理委员会,湖南时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