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29日-2024年10月1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通过来信提出听证申请的,请同步电话告知我局。
联系电话:0730-7663018(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岳阳县分局办公室、政府政务中心3楼大厅D05号窗口)
通讯地址:湖南省岳阳县长风路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岳阳县分局
邮 编:414100
项目名称 |
年产8万m²钢化玻璃、10万m²中空玻璃、2400张铝合金玻璃门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岳阳县新开镇胜天村 |
建设单位 |
岳阳星光玻璃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京帝环保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你公司拟投资320万元,租赁位于岳阳县新开镇胜天村的岳阳市颜氏燃烧器实业有限公司厂房(1幢101),建设“年产8万m²钢化玻璃、10万m²中空玻璃、2400张铝合金玻璃门项目”,该项目为改扩建项目,将原有的玻璃成品加工线改为外购玻璃原片进行钢化和中空玻璃加工,同时新增铝合金玻璃门生产线。项目占地面积为4279.5m²,生产厂房共2层,1层设置1条钢化玻璃生产线、2条中空玻璃生产(以钢化玻璃为原料),2层设置1条铝合金玻璃门的组装生产线,共设置4条生产线。钢化玻璃生产线以玻璃原片为原料,经切割、倒角清洗、钢化等工序生产钢化玻璃,钢化炉采用电能加热。中空玻璃生产线以钢化玻璃、铝条为原料,铝条经切割、折弯、灌干燥剂、涂胶后,与清洗过的钢化玻璃一起合片,再经密封后生产中空玻璃。铝合金玻璃门的组装生产线以铝材、玻璃为原料,铝材切割后与玻璃一起组装成成品。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对策和措施 |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玻璃磨边、钻孔工序采用湿法工艺。项目设置两条中空玻璃生产线,每条生产线各设置一套废气收集装置,对密封、涂胶工序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进行收集,两条生产线收集的废气合并处置,处理设施采用“两级活性炭”工艺,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根15m的排气筒(DA001)达标后外排,挥发性有机物执行《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表1中排放标准限值。同时应加强管理,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项目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厂房外非甲烷总烃执行《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中控制要求。 2.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完善项目区域内的雨水及污水管网。清洗废水经一套絮凝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清洗工序,磨边和钻孔废水经另一套絮凝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磨边和钻孔工序,所有的生产废水均不外排,全部回用;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全部综合利用。 3.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厂区平面布置,优先选择低噪声设备和工艺,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有效控制噪声污染,加强厂区内固定设备、运输工具、货物装卸等噪声源管理,同时避免突发噪声扰民。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落实固体废物管理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并建立健全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废胶、粘胶废包装袋、废活性炭、废机油等为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中要求规范贮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并严格落实转移联单制度。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要求贮存,铝合金边角废料、不合格产品、一般性废包装材料统一收集后外售;玻璃边角废料、沉淀池沉渣收集后外售给玻璃生产厂家作生产原料;废胶桶(不含胶)集中收集后交由原厂家回收处理。 5.强化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厂区现场管理,设专门的环保机构及人员,加强各类生产设备的检修、保养及人员培训,储备相关应急物资并组织应急演练,实现企业和园区的联动机制,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6.本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颗粒物≤0.1 吨/年、总挥发性有机物≤0.5 吨/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