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岳阳县2021年度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自行监测报告的公示
来源: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岳阳县分局   2022-01-25 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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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履行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义务,根据相关监管制度要求,现将岳阳县三家(岳阳市科兴防水材料有限公司、岳阳市昱华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岳阳县首创环境综合治理有限责任公司)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自行监测情况向社会公示。

附件科兴检测报告.pdf

附件昱华检测报告.pdf

附件首创检测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