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环不罚决字〔2022〕31号
不予处罚决定书
岳阳县新开镇中心卫生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306214461974348
法定代表人:李森林
详细地址:岳阳县新开镇
2022年11月16日,岳阳县分局对岳阳县新开镇中心卫生院进行执法检查,发现你医院危险废物暂存间设置不规范和未按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识,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
岳阳县分局建议你医院违法行为情节轻微,系初次违法,经责令改正后已改正违法行为,未造成环境污染后果,建议免于处罚。
2022年12月23日,我局案件审理委员会就你医院案件事实进行研究,并结合岳阳县分局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医院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行为不予行政处罚。
你医院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岳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君山区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岳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