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来源:法制办   2018-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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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YDR-2018-00004

 

 

 

 

 

岳县政发〔2018〕3号


 

 

岳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及驻县各单位:

为切实加快推进我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设“信用岳阳县”,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以下简称《纲要》)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年)>的通知》(湘政发〔2015〕20号)等有关规定,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主要目标

按照“政府推动、社会共建,统筹规划、分步实施,重点突破、强化应用”的原则,到2020年,社会信用制度基本建立,以信用信息资源共享为基础的覆盖全社会的“信用岳阳县”平台全面建成并有效应用,信用监管体制基本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全面发挥作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信用环境明显改善,经济社会秩序显著好转。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健全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健全信用权益保护和信用修复机制;加强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加强政府采购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加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加强招标投标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强化招商引资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加强政府债务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加强乡镇(办事处)政务诚信建设;探索构建广泛有效的政务诚信监督体系。建立政务诚信纵向督导机制,建立政务诚信横向监督机制,建立第三方社会机构评估机制。

(二)深入推进商务诚信建设。以企业诚信助推社会诚信,提高商务诚信水平。重点加强生产、流通、金融、税务、价格、工程建设、交通运输、电子商务、统计、中介服务业、会展、广告、企业诚信管理等领域的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安全生产信用公告制度、商贸流通领域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共享制度、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信用记录和披露制度;建立跨部门企业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企业和经营者价格行为自律建立,实行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制度;建立工程建设领域信用奖惩机制;建立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健全电子商务领域实名登记和认证等制度建设。有效维护商务关系,降低商务运行成本,改善营商环境,提高经济活动效率。

(三)全面推进社会诚信建设。以重点人群诚信推进社会诚信,加强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诚信教育,建立诚信档案;加强医疗卫生机构信用管理和行业诚信作风建设;进一步落实和完善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制定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示办法;建立健全娱乐、演出、艺术品、网络文化等领域文化企业主体、从业人员以及文化产品的信用信息数据库;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诚信管理、环境管理、监测信息公开制度;依托法人单位信息资源库,加快完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信息;建立完善自然人在经济社会活动中的信用记录,实现自然人信用记录全覆盖;大力推进网络信用监管机制建设,实现社会和谐稳定和长治久安。

(四)大力推进司法公信建设。提升司法审判信息化水平,实现覆盖审判工作全过程的审判信息互联互通;创新检务公开的手段和途径,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全面推行公安“阳光执法”,依法及时公开执法办案的制度规范、程序时限等信息,为特定对象提供查询服务;进一步规范和创新信息管理和披露手段,提高戒毒场所、社区矫正机构管理的水平;建立法律服务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和诚信承诺制度,健全促进司法行政公信的制度基础,推进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鉴定人员等诚信规范执业,提高司法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

(五)加强诚信教育与诚信文化建设。注重引导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开展形式多样的诚信文化教育宣传活动。把依法治信、依法建信、依法用信作为信用普法教育宣传的重要内容,开展各类诚信法制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诚信法制环境;制定公民诚信守则,推动公民诚信意识和社会诚信水平不断提升;加强学校对青少年学生的信用教育,把诚信教育纳入学校教育;加快信用专业人才培养,打造信用管理专业化队伍。

三、工作措施

(一)全面开展“诚信岳阳县年”主题活动。以“讲诚信、抓落实、促发展、创和谐”为主题,以创建“信用机关”“信用企业”“信用村(社区)”,分行业评选信用个人、道德模范为抓手,着力推进以政务讲诚信、机关提效能,企业讲诚信、产品质量升,社会讲诚信、处处涌新风,司法讲诚信、社会更和谐的“四位一体”诚信体系建设。

(二)加强整治突出问题。重点选择恶意欠薪、拖欠银行贷款、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偷税漏税、交通违法、安全生产、节能环保等社会普遍关注、容易产生较好社会效果的典型案例进行宣传,引导全社会增强诚信意识。制定“红黑名单”管理制度,规范“红黑名单”审核程序,通过“信用岳阳县”网站等媒体定期发布,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开“红黑名单”,力争尽快见实效、有影响。

(三)深入开展试点示范。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等信用产品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16〕83号)要求,重点在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招商引资、药品采购、产权及矿业权交易、食品药品监督、环境保护、产品质量等领域取得突破。每年选择5—8家重点部门单位、重点园区(企业)开展信用示范活动,大力提升社会诚信意识,营造良好招商兴商环境,努力服务全县开放型经济发展。

(四)完善县乡统一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设。依托县级平台建设相配套的子平台,也可以依托现有网络平台,进行改造升级,综合利用。进一步强化“信用岳阳县”网站服务功能,各乡镇(办事处)、各部门网站要全接入、全链接、全覆盖,逐步形成“信用岳阳县”网站群,健全完善信用信息归集、发布的长效机制,使其成为权威的查询、发布和宣传阵地,切实解决信用信息的不对称和“信息孤岛”问题,要及时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信用信息,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查询。

(五)建立社会信用体系运行机制。构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设立有奖举报制度,鼓励群众举报失信违法违规行为,对举报问题及时查处。完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加快推进代码查询和公示,确保在2018年底前完成“换证”任务。建立“双公示”信息报送制度,落实“双公示”信息公开制度,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健全完善“双公示”信息通报机制。建立信用信息使用制度,在政府行政管理、公共服务中查询使用信用信息、试点使用第三方信用报告,在行政审批、项目申报、政府采购、评先评优等活动中全面查询信用信息和使用信用报告,提高信用信息、信用产品的利用效率。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岳阳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协调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各专项工作的实施,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事项和问题,督促协调各成员单位落实工作任务。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县长吴光文任组长;县政府办副主任侯小波、县发改局局长张忠新、人民银行岳阳县中心支行行长李珂任副组长,县直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发改局,张忠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相关部门要相应设立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落实工作任务。

(二)严格考评督查。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纳入全县综合绩效考评范围,加大考核权重,明确考核标准。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同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开展经常性的工作督查,及时掌握和调度工作进展,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进行通报,对失职渎职的启动问责。

(三)严格工作要求。各部门单位要统一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努力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和经济社会秩序。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有关问题,加强沟通配合和信息共享,相互支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强力推进工作落实。

 

附件:岳阳县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任务分解表

 

 

岳阳县人民政府

2018年7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岳阳县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任务分解表

工作任务

主要内容

责任单位

牵头单位

参与单位

推进重点领域诚信建设

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

县发改局

县直及驻县各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

加快政府守信践诺机制,纳入政府绩效评价体系

县发改局

县直及驻县各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

制定出台《岳阳县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信用档案管理办法(试行)》

县人社局

县直及驻县各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

制定出台《岳阳县行政管理使用信用产品实施办法(试行)》

县发改局

县直及驻县各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

把诚信纳入公务员招录考试内容,增强公务员法律和诚信意识

县人社局

县委组织部、县司法局

坚持依法行政,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高决策和施政透明度,提升政府公信力

县政务服务

中心

县直及驻县各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

建立和完善企业安全生产公示、承诺、诚信等级分类评估等诚信制度机制建设

县安监局

县发改局、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管局

建立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

县安监局

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财政局、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建立完善工业企业质量信用档案,全面实施工业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制定企业及部门信息共享制度

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管局

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管局、县工商联

推进重点领域诚信建设

推进和引导企业全面开展质量信用创建活动,积极培育争创各级质量奖和名牌等

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管局

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管局、县工商联

加强企业和经营者价格行为自律,实行经营者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制度

县发改局

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管局、县商务粮食局、县工商联、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健全招标投标信息公开和共享制度

县发改局

县财政局、相关职能部门

加强对食品、药品等各类生产单位,实施信用分类评级管理,开展诚信示范企业评定

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管局

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工商联、各食品药品企业

制定《关于在商贸流通领域开展信用评级的指导意见》

县商务粮食局

县发改局、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管局、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建立健全检验检疫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完善进出口企业信用评价体系、信用分类管理和“红黑”名单制度

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管局

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地方海事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进一步完善纳税信用管理系统建设,开展纳税信用评定工作;完善纳税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

县地税局

县国税局

县发改局、县电子政务办、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管局、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建立健全工程建设县场各方主体和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实施信用准入与退出机制

县住建局

县发改局、县人社局、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建立对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或有其他重大失信行为的企业及负有责任的从业人员的联动惩戒机制

县住建局

县发改局、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管局、县安监局、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推行实施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工作并推进信用评价结果在相关领域的应用

县住建局

县直各单位

推进重点领域诚信建设

建立健全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房屋中介服务机构等各类信用档案,并逐步开展信用分类评级管理

县住建局

县直各单位

提高政府采购活动透明度,实现信用信息的统一发布和共享,制定出台《岳阳县政府采购中使用企业信用报告的实施意见》

县财政局

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局、县电子政务办、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制定《岳阳县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意见》

县交通局

县发改局,县地方海事局、县商务粮食局、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制定《岳阳县卫生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意见》,逐步推行职业信用报告

县卫计局

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管局、县人社局、各医疗机构

建立健全企业劳动保障诚信评价制度和工作体系,着力解决企业欠薪、拖欠社保费等突出问题

县人社局

县人民法院、县总工会

制定《岳阳县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意见》

县文旅广新局

县直相关单位

建立健全网吧、娱乐、演出、网络文化等领域文化企业主体、从业人员以及文化产品的信用信息数据库

县文旅广新局

县发改局、县人社局、县委宣传部、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管局

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诚信管理制度

县科技局

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建立环境管理、监测信息公开制度

县环保局

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加快完善药品安全领域信用制度,健全药品生产和流通企业信用档案,提高药品安全信用监管水平,打击制假贩假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县食品药品

监管局

县卫计局、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推进重点领域诚信建设

建立健全保障性住房等民生政策实施中的申请、审核、退出等各环节的诚信制度,加强对申请相关民生政策的条件审核,强化对社会救助动态管理及保障房使用的监管

县民政局

县住建局

加大对医保定点医院、定点药店、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等社会保险协议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各类参保人员违规、欺诈、骗保等行为的惩戒力度,防止和打击各种骗保行为

县人社局

县卫计局

加强对住房公积金失信行为的监管,将不缴、欠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和采用虚假资料骗提、骗贷等失信的个人纳入信用黑名单

县住房公积金

中心

县直及驻县有关单位

建立健全教育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教师、科研机构和科技社团及科研人员的信用档案

县教育体育局

县科技局

推动企业、个人信贷征信系统的建设与完善,在更加广泛的领域中推动银行信贷征信信息与政府监管等信用信息的综合应用

县人民银行

县发改局

建立并完善银行、证券、保险等领域从业人员的信用档案

县金融办

县人民银行

推进强制执行案件信息公开,完善执行联动机制,提高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率

县人民法院

县公安局

推进重点领域诚信建设

推行“阳光办案”,严格管理制度,强化内外部监督,建立健全专项检查、同步监督、责任追究机制

县公安局

县检察院、县人民法院

进一步提高戒毒场所、社区矫正机构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维护戒毒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合法权益

县司法局

县检察院、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

大力推进司法行政信息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县司法局

县检察院、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

严厉打击利用电话、网络诈骗犯罪行为

县公安局

各电信企业、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

开展“诚信岳阳年”主题活动

开展公务员诚信教育,加强公务员作风建设

县人社局

县直及驻县各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

抓好企业、个体经营者的诚信教育和培训工作,建立职工诚信考核评价制度

县总工会

县工信局、县国资委、县国税局、县人民银行、县地税局、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各企业

企业管理部门要把诚信教育作为对企业服务管理的重要内容,融入到证照颁发、业务办理的流程中。

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管局

县工信局、县国资委

加快信用专业人才培养

县发改局

县教育体育局

加强对食品、药品等各类与民生息息相关的经营单位实施信用分类评级管理,开展诚信示范企业评定

县食品药品

工商质量监管局

县卫计局、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积极开展文明城县、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单位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县委宣传部

县文明办

开展“诚信岳阳年”主题活动

窗口行业要以“人民满意”为主题,用礼貌热情的态度、周到高效的工作,提供高质量服务,提升公众美誉度

县政务服务

中心

县直窗口单位

要以“质量第一”为主题,把诚信贯穿于产品生产和售后服务的各个环节

县委宣传部

县工信局、县国资委、县总工会、县工商联、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管局、各企业

商贸流通企业以“履约守信”为主题,深化“质量兴岳”活动月和“诚信经营示范店”等活动,构建诚信商业环境

县商务粮食局

县发改局、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管局、

大力发掘、宣传诚信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引导全社会见贤思齐

县委宣传部

县直及驻县各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

在食品药品企业开展“诚信做产品”活动,倡导树立尚德守法、以义取利的义利观,倡导以信笃行、以诚兴业的传统美德

县食品药品监管局

县直单位,各食品药品企业

引导医务人员崇尚服务理念,大力弘扬医者仁心、救死扶伤的医德

县卫计局

各医疗机构,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

职业人群资格准入、专业评价、年审考核、职称评定中,强化诚信内容,实行诚信承诺,培养职业操守

县人社局

县直及驻县各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

充分运用道德讲堂、论坛讲座和社区县民学校、文化服务中心等阵地,宣传和培育诚信文化

县委宣传部

县文明办、县文旅广新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

各级新闻媒体要拿出重要版面时段、推出专栏专题,运用新闻报道、言论评论、专题节目等形式传播诚信理念

县委宣传部

县文明办、县广播电视台、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

开展“诚信岳阳年”主题活动

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要运用微博、微信、微视、微电影等传播手段,扩大诚信宣传覆盖面

县委宣传部

县工信局、各媒体、县文联

开展商务诚信宣传活动

县商务粮食局

县直及驻县各单位

推进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和应用

研究信用信息征集标准和公共信用信息征集指标目录、技术标准、建设规范

县发改局

县人民银行、县电子政务办

建设县信用信息公共平台,完善信用信息共享技术手段

县电子政务办

县发改局、县人民银行、县公安局、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建立信息及时更新机制和信息归集制度

县电子政务办

县发改局、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完善信息系统风险管控制度,及时处置突发及故障问题,保障信用信息安全

县发改局

县直及驻县各单位

加快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完善行业信用记录和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各行业分别负责本行业信用信息的组织与发布

县发改局

县电子政务办

县直及驻县各单位

建立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为企业、个人和社会征信机构等查询政务信用信息提供便利

县发改局

县电子政务办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

完善政务信用信息公开目录,形成信息公开的监督机制

县发改局

县电子政务办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

完善征信系统建设,提供专业化征信服务

县人民银行

县直及驻县各单位

推进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和应用

鼓励信用消费,推动政府部门在重点领域开展信用审查

县发改局

县人民银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支持信用服务中介机构依法开展征信活动

县发改局

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在重点职业人群中推广使用职业信用报告,引导职业道德建设与行为规范

县发改局

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构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

社会信用代码

建立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制度

县发改局

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管局

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惩戒和奖罚

制定出台《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

县发改局

县直及驻县各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

信用网建设

完善“信用岳阳县”网,使其成为权威、公共的信用信息查询、发布和宣传阵地,切实解决信用信息的不对称和信息孤岛问题

县电子政务办

县直及驻县各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

组织保障措施

加强

组织

领导

县委、县政府成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各地各部门各单位把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摆上重要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围绕总体要求和任务分工,落实分管领导

县委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

县直及驻县各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

严格

考评

督查

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纳入全县综合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加重分值,明确考核标准

县委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

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发改局

 


 

 

 

 

 

 

 

 

 

 

 

 

 

 

 

 

 

 

 

 

抄  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民法院,县检察院。

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