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来源:政府门户网   2021-03-22 2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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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厅字〔2019〕28号)要求,现将全县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工作成效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十三五”法治政府建设完满收官。
    (一)加强法治领导,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尊崇法治,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县政府常务会议坚持学法,领导干部述职时坚持述法,任前坚持考法。召开会议,重视培训学习,提升法治能力。2020年11月20日,县政府召开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会议暨业务培训会,会上对法治政府建设进行了再安排,再推进,会后就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政府合同管理进行专项培训。强化实绩推进,切实加强督察考核。制定《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方案》,认真开展督察与考核,加大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在全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综合绩效评估分值占比,并设置了法治政府建设单项奖,做到了法治政府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
    (二)深化改革,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立足于高效便民优化政务服务。继续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设置“一件事一次办”专窗,梳理并发布“一件事一次办”171项,省定的两批“一件事一次办”在我县全面落地。纵深推进我县“最多跑一次”改革向公共服务领域延伸,在新生儿出生“一件事一次办”基础上,不断探索退休、残疾人补贴、农村居民建房等特色套餐服务“一件事一次办”。扎实推进基层公共服务(一门式)全覆盖。基层公共服务事项下放至村级受理45项,至乡镇受理71项,并全部录入省一体化平台,推动乡镇机构设置到位,乡村人员配备培训到位、设备添置到位。12月底,我县15个乡镇和193个村社“一门式”办件能力均已达到100%,目前已办结26465件。深入开展“全域通办”“跨省通办”。全县15个乡镇、193个村(社)都已设置了“全域通办”视频连线功能,实现181项政务服务事项全域通办。与湖北通城县签约“跨省通办”,两地互设办事窗口,实现59个高频、高需求政务服务事项进行跨省通办。随着机构改革和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深入推进,事权责任依法调整,适时启动“三清单一目录”动态调整。目前有28个部门“三清单一目录”初稿通过初审,累计梳理权力清单3890项,责任清单1328项。全面实施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统一规范各类政务服务事项名称、实施依据、申请材料、办理程序、办理时限、投诉渠道等基本要素,形成标准化服务指南和办事指南。县级1246项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深度均达二级以上即网办率100%,乡镇完成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含服务前移)1572项标准化实施清单的填报。
    (三)依法行政制度建设体系完备。积极配合上级立法,始终立足于县域民生实际,提出立法建议和意见。如市人大关于《岳阳市铁山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在岳阳县调研,县长亲自作出批示,主管副县长亲自参加现场调研,各相关部门和乡镇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就饮用水水源保护和库区民生保障方面矛盾提供了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坚持执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未经合法性审查的,不得提交集体审议,未经“三统一”登记的,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2020年制定的31件政府规范性文件均严格执行了合法性审查和“三统一”登记程序。及时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和报备。根据省市要求,及时开展涉民法典、涉野生动物保护等规范性文件的专项清理,以及两年一次的全面清理,清理规范性文件200余件,宣布失效90件,确认继续有效129件。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全部按法定时限要求向市政府和县人大进行报备。
    (四)行政决策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坚持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认真贯彻实施《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重大行政决策严格遵守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等必经程序。如县城声环境功能区划定公开征求意见,广泛集中民意。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认真执行《湖南省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暂行办法》,实行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中审查把关的积极作用,建立以司法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为主体,继续聘请3名专职律师参加的政府法律顾问队伍。凡全县重大行政决策,如东洞庭湖水域退捕、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实施、餐厨垃圾集中处置等,都有法律顾问参与,提供法律意见,法律上行不通的,坚决不得作出决策。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开展执法活动,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等重点领域执法成效突出。一是扎实推进生态环境整治。在东洞庭湖推进网格化监管,实行封洲禁牧、畜禽退养,严厉打击非法捕捞和采砂,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组织日常巡湖,查处非法捕捞案件25起,打击非法盗采案件1起;在全县范围开展生活垃圾污水、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涉矿涉危企业整治,饮用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水更清、地更绿、天更蓝。二是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执法。抽检食用农产品947批次,合格率98.9%,依法关停不符合生产要求小作坊3家;开展特殊药品、专管药品和口腔类医疗器械等专项整治,查处违法案件16起,有效保障了全县食品、用药安全。三是依法做好疫情防控。强化交通运输疫情防控检查防治,出动交通执勤人员9379人次,检查车辆75262台,检测人员146172人。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对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了培训,对全县120名新上岗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考试,发放行政执法证件,做到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文明执法。加强执法监督,通过案卷评查,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督查考核等,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六)社会矛盾依法有效化解。继续强化三调联动机制,切实发挥人民调解作用,全年成功调处社会矛盾纠纷1082起,成功率达99%,有效维护了全县社会的和谐稳定。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功能,及时化解行政争议,全年17起行政复议案件有7起通过调解方式结案,其他案件都实现复议事了。重视行政应诉工作,常务副县长亲自主抓,分管副县长负责调度,县政府16起行政诉讼案件有7件被人民法院裁定驳回,有2件和解结案。推行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支持人民法院判决,维护司法权威。改革信访工作制度。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保障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就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规范信访工作程序,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渠道,维护信访秩序。全年信访案件总数有所下降,其中进京上访27人次,同比下降10%;赴省上访63人次,同比下降20%;到市上访321人次,同比下降15%;到县上访343人次,同比下降21%。整体案件受理率99%,办结案件99.8%,满意率98%以上。
    (七)着力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深入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积极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把握工作重点开展普法。着重在疫情防控、精准脱贫、法治乡村建设、生态环保、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开展专题普法宣传活动20余场次,免费发送《乡村法治建设读本》《疫情法治防控读本》等普法书籍四万余册。法律服务延伸拓展。继续推进“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全县193个村(居委会)实现了与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无缝对接。深化“法援惠民生工程”,降低援助标准、扩大援助范围,全年有124起案件实施法律援助,缓解困难群众请律师难、打官司难的问题。弘扬法治文化,投入资金50万余元,高标准建成县城法治文化主题公园,该公园成为广大群众散步、休闲、学法、崇法的一个新去处。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一年来,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放管服”改革工作还有待加强。少数部门还存在“抱权不放”等现象,与推进综合执法不协调。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没有切实下沉到乡镇,导致乡镇行政执法难度大,效率低下。二是制度落实有待进一步到位。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在制定前,没有就制定文件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深入的调研论证,有的甚至照搬法律法规规章和上位规范性文件。三是行政执法能力建设有待加强,仍然存在监管不力、执法不严、处理不公等不作为、乱作为、缓作为的现象。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自由裁量权基准、责任制等推行落实不严、不细、不到位。五是法治理念有待进一步树牢。存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意识不强现象,没有将学法用法考法真正作为必修课。“谁执法谁普法”不到位,以案释法不够、能力不强。对于这些问题和不足,需要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查漏补缺,补齐工作短板,提升工作质量。
    三、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1年是“十四五”法治政府建设开局之年,将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新的目标任务,进一步巩固法治政府建设成果,提升法治政府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为“十四五”法治政府建设开好局、起好步。
    (一)做好“十四五”法治政府建设谋划。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十四五”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统筹考虑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法治建设进程、人民群众需求变化等,逐一对照研究,做好工作对接,确定好“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科学制定好“十四五”时期法治政府建设规划。
    (二)提升依法治理能力。建立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制度,发挥第一责任人核心引领作用,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解决、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真正把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突出位置,牢固树立法治意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规范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在法治框架内调整各类市场主体的利益关系,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该管的事管好、管到位,该放的权放足、放到位,坚决克服政府职能错位、越位、缺位现象。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更加重视法治、厉行法治,发挥好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同时,积极转变治理理念,不断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三)进一步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坚决执行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健全决策制度,规范决策程序。重要政策出台、政府合同签约、重点项目实施,务必充分调研论证,做到风险可控。按照“谁决策谁负责”原则,严明决策责任,对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决策造成重大损失,或者依法应该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严肃追究责任。重大行政决策情况如实记录并完整存档。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既注重严格执法,也注重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还注重人性化执法、柔性执法、阳光执法,决不搞粗暴执法、以权代法、随意执法。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合法性审查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全面完成“三清单一目录”动态调整,公开办理流程,提高透明度,对权力集中的岗位要分解权力、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加强自由裁量基准的适用,压缩自由裁量权空间,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推进执法人员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科学合理安排好培训计划,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做好新一轮行政执法人员考试发证工作,未取得执法证件的,坚决调离执法岗位。
    (五)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按照中央、省、市工作部署,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优化行政复议资源配置,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
    (六)加强法治乡村建设。强化法治乡村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依法治县的基础性工作。全面深化农村基层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强化基层执法队伍,合理配置执法力量资源,推动执法力量向基层倾斜。规范农村基层行政执法工作,严格按照法定职责和权限执法。加强乡村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积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教育引导农村广大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努力在乡村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深化法治乡村示范建设,加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普法骨干培训,提高村干部建设法治乡村的能力。

                  
                                                               岳阳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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