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的通知》(厅字〔2019〕28号)有关规定,现将县人民政府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成效
2022年,县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省市各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贯穿县人民政府工作主线,不断完善工作机制、规范行政行为、深化改革创新,扎实推进了法治政府建设,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新成效。
(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县人民政府领导班子带头开展学法,制定了《岳阳县人民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制度》《2022年岳阳县人民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计划》,将领导干部学法活动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年度考核内容。县人民政府每次常务会议,均按照年度学法计划,通过“专人主讲”学、“观看视频”学、“书面传达”学等方式,在会前开展了学法活动。
2.落实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县人民政府县长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安排常务副县长具体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其他副县长在其分管工作范围内充分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职责。每年,县人民政府党组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为县人民政府班子成员年度述职的必述内容。2022年,组织开展了乡镇主要负责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活动。
3.发挥法治政府建设引领和推动作用。制定了《岳阳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积极申报创建“湖南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成立了岳阳县创建湖南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将100项指标任务细化分解到责任单位,通过专项督查,确保指标任务如期全面完成。目前,市委依法治市办已向省委依法治省办推荐我县创建“湖南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
4.认真做好中央、省、市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反馈意见指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县人民政府坚持问题导向,及时组织问题整改“回头看”,进一步查摆问题,通过制定整改措施和整改任务清单,进一步细化任务、明确责任,并加强督查督办,相关问题均如期如质完成了整改。
(二)全面依法履行政府职能,营造更优质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1.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一是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制定了《岳阳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以湖南省“互联网+政务服务”为基础,先后梳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1535项、政务服务进厅事项1111项、乡镇级和村级就近办事项116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89项,并将之全部纳入清单进行管理。二是做实便民服务。普及政务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实现政务服务事项100%网上可办(其中,全程网上可办达到75%以上),90%以上只需跑一次。116个便民服务事项实现就近办。与湖北省通城县实现58项事项“跨省通办”,与江西省芦溪县实现39项事项“跨省通办”,与山东等17省的47个县实现78项事项“跨域全办”,极大地提高了政务办理效率。三是压缩办理时限。在“五减”的基础上,全面明确事项依据、材料清单(含情形材料)、审批流程环节时限、经办机构及电话,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限,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时限压缩1/3以上(其中,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时限压缩达60%)。四是建设“无证明城市”。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了《岳阳县本级无证明材料梳理清单》,涉及办理事项146个、证明材料72种,直接取消“奇葩证明”20个,通过部门共享核验方式取消“网上证明”52个,通过“事后证明”等方式取消“证明”1个。开发了“无证明”办理系统,实现了告知承诺网上办理、数据留痕。2022年8月,“无证明城市”首张证明开具成功。
2.建立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机制。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37个部门单位的权责清单6419项,做到了实时动态调整,明确了责任部门、职权依据、责任事项、责任事项依据、追责对象。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了公共服务事项451项,其中法人服务事项295项、个人服务事项318项可在线办理,做到了实时动态调整,明确了事项编码、行使层级、法律依据、实施主体(含联系方式)、监督投诉方式、问责办法。
3.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县人民政府将优化营商环境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制定了系列安商稳企制度,强化了部门联动协调,通过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县域内市场主体的健康发展保了驾、护了航。2022年,我县在全省营商环境评价中排名第7名。
(三)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健全完善行政决策制度。县人民政府认真贯彻实施《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并在常务会议会前专题组织了学习,编制了《岳阳县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纳入清单进行管理,有关事项的行政决策均严格执行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等法定程序。
2.健全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在全县行政机关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均按要求聘请了法律顾问。充分发挥公职律师作用,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全部政府合同和规范性文件均交由公职律师进行了合法性审查。
(四)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政府治理体系更加完善
1.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及登记备案制度。2022年,以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均由县司法局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凡规范性文件,均实行了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并依程序向市人民政府和县人大常委会备案。
2.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一是根据省市工作安排,及时开展了涉居民自建房、涉计划生育、涉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二是每两年全面清理一次规范性文件。2022年,共清理出有效期届满自动失效的规范性文件63件、有效期未满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5件,确认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85件。
3.积极配合开展立法保障工作。2022年9月,县司法局代表县人民政府,就《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办法》立法,从餐余垃圾无害化处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认证、禁止限制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等方面出具了书面意见,并为市人大2023年立法工作提供了立法建议。县铁山水资源保护中心代表县人民政府,就《岳阳市铁山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立法,委托省环科院编制了《岳阳县铁山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范围优化技术报告》,为优化铁山水源保护区范围提供了决策依据。
(五)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执法工作更加公正透明
1.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一是相继成立应急管理、生态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农业农村、自然资源、文化市场、市场监管等7支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二是深入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在14个乡镇分别成立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2021年赋予乡镇39项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基础上,2022年又深入推进公田镇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争取由省人民政府直接赋予公田镇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
2.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通过案卷评查、优化营商环境检查、绩效考核核查等方式,督促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开展了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完成了888名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换发工作和48名行政执法人员监督证核发工作。
(六)强化权力制约监督机制,行政权力行使更加规范
1.推动公共事项公开。以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为载体和入口,建设岳阳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栏,同市级相关专栏深度融合。完成了26个试点领域事项目录的梳理编制和发布工作,公开服务类和非服务类信息1250余条。对标2022年湖南省政务公开要点和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意见,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了重点领域专栏,新建栏目10余个,发布社会保障、乡村振兴、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等相关信息570余条。通过加强窗口工作人员业务培训、规范政务公开窗口管理等方式,提高了窗口信息查阅、政策咨询、办事指引、“依申请公开”事项申请公开的业务指导等的服务质量。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了“法治政府建设”专栏,新建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管理、权责清单、负面清单、政策制度、行政复议应诉等栏目共18个。2022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19400余条(其中,政务公开栏目发布信息6294条,政务新闻栏目发布信息2000余条),主动公开重大行政决策所征集到的意见46条,开展线上问卷调查、意见征集活动6次,完善了“依申请公开”事项申请公开件办理答复制度,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申请公开件21件(已全部办结)。通过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权。
2.认真办理建议提案。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2022年,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27件、政协提案112件。这些建议、提案均如期办结,实现了见面率100%、答复率100%、满意率98%,并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了办理情况信息。县人民政府被市人民政府评为“2022年度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
(七)运用法治思维方式,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着力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以“法律六进”为抓手,持续深入到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开展春节“送法下乡”、4.15国家安全日、5月农村法治宣传月、青少年法治宣传周、12.4宪法宣传周等活动,广泛宣传土地承包、婚姻家庭、物权变动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在疫情防控、农业农村、预防青少年犯罪、民法典、生态环保、安全生产、禁毒、食品药品安全、预防电信诈骗等方面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活动40余场,发放宣传资料6万余份,现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3000余人次,通过微信公众号推送普法信息100余条。通过注重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效,增强了基层干部和人民群众的法治观念和依法维权意识,营造了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2.纵深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一是进一步规范乡镇、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做到“八有六统一”。积极筹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委员会,成立了自然资源纠纷、婚姻家庭纠纷、道路交通纠纷、医患纠纷等4个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委员会。二是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在乡镇聘请了一批德高望重且具备一定法律知识基础的人民调解员。全县人民调解组织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络体系,实现了区域性、行业性和专业性的良性互动。2022年,全县共调处矛盾纠纷1039件,调解成功率达到95%以上,为基层平安建设和社会稳定筑起了“第一道防线”。公田镇港口村成功创建“湖南省民主法治示范村”。
3.充分发挥复议应诉功效。进一步完善了行政复议工作制度,坚持有错必纠的原则,依法认真分析案情,严守复议程序,从严审查,依法及时办结,做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2022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54件、办结40件(其中,5件予以撤销、15件予以维持、10件驳回申请、10件申请人主动撤回)。及时组织法律顾问和有关部门认真分析研究政府涉诉案件案情,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2022年,县人民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共9件,结案7件(其中,1件驳回起诉,3件驳回诉讼请求,3件撤诉)。
二、不足之处
2022年,县人民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同人民代表的期望、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还存在差距。
1.法治政府建设整体推进力度还不够,乡镇、部门推进力度也不够均衡,总体建设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2.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还需进一步深化,少数基层单位行政执法行为还有待进一步规范。
3.个别单位行政执法各项制度落实有偏差,个别部门行政出庭应诉率较低、败诉率较高。
4.部门协同联动还有待加强。特别是在数据同步、信息共享等方面还不够及时、通畅,未能形成高效工作合力。
5.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制度尚待建立,决策程序尚需进一步规范。
三、2023年计划
2023年,县人民政府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以创建湖南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为抓手,全面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一)统筹建设更高层次的法治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法治政府建设相关文件精神,牢牢锚定法治政府建设各项目标任务,把法治政府建设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各方面,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高政府各项工作水平,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二)实现更高质量的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作用,推进政府合同、规范性文件法治化、规范化管理,健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制度,严格依法依程序决策,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符合人民的期盼、经得起时代和历史的检验,指导、督促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不断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三)提升更高水平的行政执法。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加大食品药品、环境保护、医疗卫生等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深化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落实行刑衔接制度,防范和及时消除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和隐患。
(四)推动更高质效的基层治理。坚持把调解作为解决行政争议的重要途径,加强行政机关同行政相对人的沟通协调。健全诉前多元解纷联动衔接机制,对行政相对人进行充分释法说理,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应诉能力,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制度,加强行政诉讼应诉工作的日常监督和考核讲评,进一步提升行政诉讼案件应诉工作成效。
(五)大力开展法治示范创建。继续做好创建“湖南省法治政府示范县”有关工作,打造县域特色、行业典型,全面加强宣传推介,全力擦亮法治政府建设“岳阳县品牌”“岳阳县亮点”。
(六)持续深入推进“八五”普法。围绕“八五”普法任务,立足群众需求,开展贴近群众的法治宣传,通过方式灵活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让“八五”普法宣传“活”起来、“动”起来、“鲜”起来。
法治政府建设任重道远。县人民政府将以“不舍昼夜、只争朝夕”的拼劲、“一抓到底、滚石上山”的韧劲,全面依法行政,切实推动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