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轻微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清单
序号 |
违法行为(列举) |
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条件 |
自由裁量处罚幅度 |
法律依据 |
实施主体 |
1 |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含未按规定缩短工作时间)。 |
首次实施此类违法行为,受侵害人人均日延长工作时间4小时以上5小时以内或人均月延长工作时间 54 小时以上 72 小时以内,履行了民主协商程序且及时足额支付加班工资,责令限期改正后及时改正,没有造成人身损害等危害后果的。 |
给予警告 |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五条,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100 元以上500 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 |
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市场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
序 号 |
违法行为 |
不予处罚条件 |
法律依据 |
实施主体 |
1 |
违反《劳动合同法》有关建立职工名册规定的 |
责令限期改正后及时改正的. |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有关建立职工名册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劳动行政部门处 2000 元以上 2 万元以下的罚款。 |
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 |
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 |
责令限期改正后及时改正的. |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三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3 |
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 文本未载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 |
责令限期改正后及时改正的. |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一条,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4 |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的 |
责令限期改正后及时改正的。 |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5 |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含未按规定缩短工作时间) |
首次实施此类违法行为,受侵害人人均日延长工作时间 4小时以内或人均月延长工作时间36小时以上54小时以内,履行了民主协商程序且及时足额支付加班工资,责令限期改正后及时改正,没有造成人身损害等危害后果的。 |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五条,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 100 元以上 5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 |
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