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取消、调整、新增、合并一批行政许可事项和清理规范县政府部门证明(盖章) 材料清单
来源:岳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12-05 1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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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共1项)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机关

调整内容

设立依据

调整依据

1

因工程建设改装、拆除或者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审批

县规划局

县水务局

县规划局

县住建局

《城市供水条例》(国务院令第158号)第30条

中共岳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岳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岳县编发〔2015〕7号)。此项为《岳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承接、调整、合并的行政审批事项和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决定》(岳县政发〔2014〕16号)所定保留项目第100项

岳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合并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共2项)

序号

事项名称

实施机关

设立依据

合并后事项名称

备注

1

临时占用城市绿地审批

县住建局

《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令第100号)

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

此项为《岳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承接、调整、合并的行政审批事项和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决定》(岳县政发〔2014〕16号)所定保留项目第60项的一项内容

2

砍伐城市树木审批

县住建局

《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令第100号)、《湖南省林业条例》

此项为《岳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承接、调整、合并的行政审批事项和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决定》(岳县政发〔2014〕16号)所定保留项目第61项

岳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保留的县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12项)

序号

项目名称

子项

实施机关

实施依据

备注

1

关闭、闲置、拆除存放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场所核准

 

县住建局

县环保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2

县城大型户外广告设置审核

 

县住建局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01号)

 

3

临时占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许可

 

县住建局

 

4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及城市建筑垃圾处置审批

 

县住建局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5

影响城市道路作业许可

履带车、铁轮车和超重、超高、超长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审批(包括经过城市桥梁)

县住建局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l98号)

 

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审批

占用(含临时)、挖掘城市道路审批

6

工程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查

 

县住建局

《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令第100号)

 

7

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

 

县住建局

《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令第100号)、《湖南省林业条例》

 

8

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

 

县住建局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9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县住建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10

批准立项的建设项目的设计文件审批

 

县住建局

《湖南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11

城市排水许可证核发

 

县住建局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12

燃气设施改动审批

 

县住建局

 

岳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清理规范证明(盖章)材料汇总表

序号

证明(盖章)材料名称

证明材料涉及事项

出具证明(盖章)单位

法律法规依据

清理意见

保留取消的理由

取消后的管理方式

备注

保留

取消

1

资金到位证明或付款保函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银行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八条第(七)项: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2.《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住建部令〔2014〕第18号)第四条第(八)项: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建设单位应当提供银行出具的到位资金证明,有条件的可以实行银行付款保函或者其他第三方担保

保留

 

 

 

 

2

场地、设施使用权证明

县城大型户外广告设置审核

租赁场地、设施的相关产权业主单位

 

 

取消

可以通过个人现有证照证明

通过现有证照证明

 

3

权属关系证明

关闭、闲置、拆除存放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场所核准

不动产登记机构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住建部令〔2007〕第157号)第十四条第(二)项:权属关系证明材料

 

取消

可以通过个人现有证照证明

通过现有证照证明

 

4

从业人员社保、税收等从业证明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

人社部门

 

 

取消

可以通过行政部门主动调查核实

通过行政部门主动调查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