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备案对象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规定办理工商登记,从事粮食收购的企业。 2.表格内容填写无误。 3.备案内容变化,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变更备案。
第一条:为了保护粮食生产者的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维护粮食流通秩序,根据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三、办理窗口
岳阳县政务公开中心C区21号综合受理窗口
四、申报材料
1.湖南省粮食收购企业备案表(一式二份);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3.资金筹措能力证明;
4.拥有或者通过租借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的仓储设施证明;
5.拥有或租借符合要求的计量设备、清理设备、质量(含必要食品安全指标)检验仪器设备清单;
6.拥有或聘用经过专业培训的粮食质量检验员、保管员培训证明或证书。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受理 |
1个小时 |
符合法律法规 |
审核 |
6个小时 |
符合法律法规 |
办结 |
1个小时 |
符合法律法规 |
六、办理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6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本事项不收费
八、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730-7659033 监督电话:12345 0730-7620479
结果样本:
粮食收购企业备案表
备案登记表编号: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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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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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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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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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定代表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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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证件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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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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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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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登记注册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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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登记注册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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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收购基本信息 |
收购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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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年收购规模(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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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库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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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容规模(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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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收购粮款的资金筹措能力(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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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检验仪器(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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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器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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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检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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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送清理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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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保管员、质量检验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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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承诺 |
1. 本表所填写信息属实。 2. 了解《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 3. 建立粮食经营台账,并及时向企业属地和粮食收购区域当地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粮食购进、销售、储存等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 4. 守法诚信经营,不压级压价、不坑农损农、不打“白条”。 法定代表(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备案登记机关
签 章
年 月 日
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