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6年第18号)第二十条 单店营业面积在3000平方米以上的零售商,以新店开业、节庆、店庆名义开展促销活动,应当在促销活动结束后十五日内,将明示的促销内容,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含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2006年商务部令第18号)第二十条 单店营业面积在3000平方米以上的零售商,以新店开业、节庆、店庆等名义开展促销活动,应当在促销活动结束后15日内,将其明示的促销内容,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含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三、办理窗口: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份数 |
材料形式 |
来源渠道 |
材料范本 |
材料说明 |
促销实施方案 |
原件 |
1份 |
纸质 |
申请人自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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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 |
营业执照副本 |
复印件 |
1份 |
纸质 |
政府部门核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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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受理 |
1个小时 |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备案范围的,应当决定予以受理 |
审核 |
6个小时 |
对填报信息形式上完整性和准确性进行审核,并确认申报事项是否属于备案范围进行甄别 |
办结 |
1个小时 |
属于《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规定的备案范围的,完成备案,出具备案回执。 |
六、办理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本事项不收费
八、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730-7629635 监督电话:12345 0730-7620479
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