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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我要办理车辆运营证”
二、适用范围:在岳阳县范围内。
三、受理窗口
县政务中心交通窗口。
四、审批决定机构
交通运输部门
五、申请条件
1.已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和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
2.有符合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和经营协议要求的车辆及配套设施、设备、标识、标志。
六、材料清单(一单)
(一)情形引导事项清单
一级情形类别 |
一级选项 |
二级情形类别 |
二级选项 |
事项名称 |
通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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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运营证核发 |
(二)情形引导材料清单
车辆运营证核发
办事情形类别 |
具体情形 |
提交材料 |
基本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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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申领《道路运输证》登记表; 2. 业务办理委托书; 3. 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 新车购置发票; 5. 新车合格证复印件原件; 6. 新车保险(强制险、商业险)原件及复印件; 7. 新车登记证书复印件原件; 8. 新车行驶证复印件原件; 9. 经营合同(承包经营合同和车辆使用合同); 10. 车辆检查表。 |
七、联合办理基本流程(一图)
“我要办理车辆运营证”一次办流程图
八、办理说明(一说明)
无
九、审批时限
8个工作日
十、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十一、办公地点和时间
岳阳县荣家湾镇长丰路
法定工作日
夏季(7月1日—9月30日):
上午 9:00—12:00
下午13:00—17:00
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十二、咨询监督电话
业务咨询:0730-7629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