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督察整改要求,严格 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 《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89号)等精神,进一步规范我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提高重大行政决策质量和效率,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岳阳县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决策承办单位要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相关要求, 及时起草决策草案并征求意见,认真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 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二、各决策承办单位要建立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档案管理制度,对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及时整理归档,实行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
三、 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因 工作需要新增或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决策承办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及时提请县人民政府予以调整。
附件:岳阳县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
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岳阳县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
序号 |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名称 |
决策承办单位 |
时间安排 |
1 |
制定岳阳县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措施 |
县发改局 |
2022年4月 |
2 |
全县“生态保护红线”划定 |
市生态环境局 县分局 |
2022年6月 |
3 |
制定《岳阳县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管理暂行办法》 |
县发改局 |
2022年7月 |
4 |
制定促进本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的政策措施 |
县住建局 |
2022年7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