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岳阳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2024-10-09 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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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直及驻县各单位

《岳阳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决策承办单位要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相关要求,及时起草决策草案并征求意见,认真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二、各决策承办单位要建立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档案管理制度,对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及时整理归档,实行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

三、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因工作需要新增或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决策承办单位


应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及时提请县人民政府予以调整。

 

附件:岳阳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0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岳阳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重大行政决

策事项名称

决策承

办单位

会同单位

决策依据

1

《岳阳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管理办法》制发

县农业农村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4〕71号)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湘政办发2022〕44号)

《岳阳市农业农村局 岳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岳阳市水利局 岳阳市林业局 岳阳市乡村振兴局 岳阳市供销合作联社关于印发〈岳阳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岳农联〔2023〕33号)

2

岳阳县殡葬服务价格调整

县发改局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定价目录的通知》(湘发改价调规〔2023〕125号)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民政厅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殡葬服务价格管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1〕675号)

3

推进城乡客货邮一体化建设

县交通运输

县商务粮食

县邮政公司

盛佳荣新

集团公司

相关乡镇

人民政府

《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 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国家邮政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推动农村客运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交运发〔2021〕73号)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规范全省农村客运改革(城乡客运一体化示范县创建)工作的通知》(湘交运输规〔2020〕14号)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邮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全省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交运输规〔202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