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直各单位、各乡镇、麻塘办事处: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湖南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规定》(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73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5〕72号)、《财政部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98号)等相关规定,我们起草了《关于办理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核定的通告》一文,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如有意见,请于2021年2月28日前,将相关意见反馈至我单位,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费继
联系电话:0730-7626712
2021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