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事业单位、个人、团体、组织:
为保障城区道路通畅和行人安全,营造良好的市容和道路通行环境。岳阳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联合岳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决定,对东方路已施划的道路临时停车泊位予以撤除,并起草完成了《关于取消岳阳县城区东方路段停车位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请于2023年3月30日17:00前,将相关意见反馈我局,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岳阳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张华;联系电话:0730-7635456。
关于取消岳阳县城区东方路段停车位的通告(征求意见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