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区域、时段划定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来源:岳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4-09-20 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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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加强秸秆露天禁烧工作,减少大气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秸秆禁烧区及限烧区禁烧时段划定工作的通知>》(湘环发〔2024〕68号)以及《岳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划定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区域时段的通知>》(岳生环委办函〔2024〕2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关于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区域、时段划定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根据相关规定,现按程序向社会公示,公开征求意见。

  1、公示时间:30天(2024年9月20日至10月20日)

  2、公示方式:岳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3、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联系电话:19907309412

  (2)电子邮件:774121303@qq.com。邮件标题请注明“关于《关于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区域、时段划定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并留下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3)书面意见请邮寄到岳阳县农业农村局农业资源保护与利用股,邮政编码414100。信封请注明“关于《关于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区域、时段划定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并留下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附件:岳阳县人民政府 关于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区域、时段划定的通告(征求意见稿).docx


  岳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