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YDR-2015-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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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县人民政府
关于对县城建材商铺实行划行规市管理的通告
岳县政通〔2015〕1号
为创建文明卫生、规范有序、平安和谐的城市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个体工商户条例》以及《湖南省城乡集贸市场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县人民政府决定对县城范围内的建材商铺实行统一划行规市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从
1.工商部门将严格审查建材经营户(企业)的营业执照,对违法经营的,依法予以查处,坚决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行为。
2.税务部门将依法加强税收征缴工作,加大税务稽查力度,严厉打击偷逃税款行为。
3.环保部门将加大建材市场环境污染治理力度,依法整治建材废物、装饰、加工噪音等污染。
4.交警、住建部门将依法整治违章停车、马路市场、占道经营、占道加工、乱堆货物、破墙建店等行为。
5.公安、消防部门将依法对县城存在火灾隐患的储存、销售和加工建材场所进行专项整治。
二、在亿丰时代广场投入运营后,县城建材类经营户(企业)积极搬迁至广场的,可享受划行规市的优惠政策和亿丰时代广场提供的优惠服务。
1.对入驻亿丰时代广场的经营户(企业)办理证照实行“一站式”服务,开辟“绿色通道”,由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牵头统一办理。
2.对入驻亿丰时代广场的经营户(企业),县人民政府依法给予政策支持与奖励,培育市场。
3.县公安局在亿丰时代广场内设立警务室,确保市场正常经营秩序;县工商局设立工商服务点,做好市场运行监管工作。
4.在亿丰时代广场的经营户(包括直系亲属),其户口可迁入岳阳县城关镇,其子女入学享受与本地居民同等待遇。
三、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进入亿丰时代广场实施检查时必须严格按照《湖南省规范涉企检查若干规定》执行,不得随意进入市场检查、收费,否则将按照《湖南省影响机关效能和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处理办法》,依法进行处理。
四、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由有关部门依法从严处理。对阻碍执法,辱骂及殴打执法人员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起施行。
岳阳县人民政府
2015-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