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YDR-2015-00008 |
岳阳县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G240岳阳县段两侧土地规划控制管理的通告
岳县政通〔2015〕2号
根据市人民政府统一部署,G240岳阳县至湘阴段拓改工程建设已正式启动。为加强G240岳阳县至湘阴段拓改工程岳阳县段(原岳汨公路,简称G240岳阳县段)两侧土地的规划利用与建设管理,确保工程顺利推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G240岳阳县段两侧各200米范围依法纳入规划控制区范围。具体涉及荣家湾镇(含原鹿角镇)先锋村、周谢村、三义村、友爱村、群合村;黄沙街镇滨湖村、福堂村、大联村、渔塘村、坪中村、六合村、坪桥村、光华村、和平村、余兰村、玉华村等村组。严禁在上述范围内擅自新建、改建、扩建各类建(构)筑物(包括建筑物加层)以及各种抢栽抢种等活动。
二、黄沙街镇、荣家湾镇(含原鹿角镇)和县规划局应当加大G240岳阳县段两侧规划控制区内的巡查密度和频次,一经发现违法建设,应依法及时责令改正,制止违法行为或组织实施强制拆除。强制拆除违法建设造成的损失,由违法建设当事人自行承担。
三、上述范围内的村民确需进行自住房屋建设的,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建设规划,由建房户向本村民小组提出申请,并在本村民小组张榜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岳阳县人民政府关于明确村民建房行政审批等管理权限的通知》(岳县政发〔2015〕5号)有关规定进行审批;与县发改、国土资源、规划、交通运输、公路、环保、林业、水务等部门有关联或应经其行政审批的,应当由相关部门签署意见或取得相关行政审批手续。
四、黄沙街镇、荣家湾镇(含原鹿角镇)及有关职能部门必须严格依法行使行政执法和行政审批权限。如管理不力或滥用职权,对相关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起施行。
岳阳县人民政府
2015-12-10